主題: Formosa、台員、Tayouan、台灣府的故事    rdrcntr:2894 關鍵字: Formosa、台員、台灣府的故事
張貼時間: 2018-09-23 00:00:00
林茗顯 ip: X.X.X.X
內容:
Formosa、台員、Tayouan、台灣府的故事
本文編集有關Formosa、台員、Tayouan、台灣的記事。
台灣島土地、南島語族、台灣行政區域劃分,內容概括台灣全島。
1684年(康熙23年),清國在福建省之下設台灣府。
(統治者年號,改為西元年代、附加年號)
台灣記事的主要範圍,在台灣府(今台南市)。台灣島的歷史,記到1951年
更詳細的台灣史料,請參閱本文後的書籍。
/林茗顯 2018年9月編寫修訂網頁

台灣地理、歷史、南島語族

福爾摩沙Formosa

16世紀,在重商主義時代(mercantilism),海上強權積極到遠東地區貿易。葡萄牙人航行海上,從船上看到青翠的台灣島,高呼 "Ilha Formosa(美麗島)!"。



葡萄牙在1996年發行的硬幣,以1582年葡萄牙人發現台灣作主題。葡萄牙人驚呼Ilha Formos(硬幣影像,取自葉國基的Facebook)

台員、Tayouan
台員、Tayoua,音譯自平埔族語。西拉雅族稱移民為Taian或Tayoan,移民以近音字誤稱當時移民聚居地的一鯤身島為「台員」,將對岸平埔族的佔居地稱為「赤崁」,譯自西拉雅族的一部落名。荷蘭人佔據此地後,築Zeelandia城於一鯤身島上,Provintia城於今台南市。荷蘭人亦慣用這種名稱,稱Zeelandia的所在地為Taioan、Tayouan、Taoan、Tayovan等,稱西拉雅族地為Chaccam、Saccam、Scakam、Sakam、Sacam、Saccam、Zaccam等。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pp.125-126)
《台灣府志》(1694年初撰)記載:「荷蘭紅毛愛其地,借居於土蕃,因築台灣城(即Zeelandia)居之。已復築赤崁樓(即Provintia)與相望」。這說明當時的台灣指的是現在的台南,不是整個台灣島。

台灣地理
台灣由台灣本島及澎湖群島所組成,其位置在東經119度18分-124度34分,北緯 21度45分-25度56分。台灣近海周圍有14個附屬小島;澎湖由64個小島組成,故稱澎湖群島,澎湖群島面積126平方公里。
是西太平洋、亞洲大陸東岸邊緣大陸棚架(continental shelf)的一系列島嶼的一部份, 以台灣海峽和中國相隔(台灣海峽相距最寬處220公里,最近處130公里長),這一系列群島北方有伊留申群島、千島群島、日本群島、沖繩群島,南方有菲律賓群島。


荷蘭時代的台灣地圖


台灣的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14000平方英哩),與荷蘭或日本九州面積相近,台灣本島長約394公里(245英哩),寬約144公里長(89英哩),海岸線約1100公里(700英哩),西海岸南半段水淺多礁石,東海岸陡峭毗連很深的太平洋。

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海陸板塊交界的沉積岩層受到海板塊的推擠,產生褶曲,隆起成山脈。越靠近海板塊,受到的推力越大,形成的山脈也越高。台灣的山勢高聳,由中央、雪山、玉山、阿里山和海岸山脈等五大山脈組成,中央山脈幾乎貫穿全島,五大山脈地區就佔陸地面積二份之一以上,有268座山峰超過3000公尺。

最高峰是玉山(主峰高3952公尺,東峰3940公尺,北峰3920公尺,南峰3900公尺) ,雪山3884公尺,秀姑巒山3860公尺,烏拉孟山3805公尺,南湖大山3740公尺,中央尖山3703公尺,關山3666公尺,奇萊山北峰3605公尺(主峰3559公尺),向陽山3600公尺,大劍山3593公尺,雲峰3562公尺,品田山3529公尺,大雪山3529公尺,大霸尖山3505公尺,東郡大山3500公尺。

主要河流:濁水溪186公里,高屏溪(舊稱下淡水河)171公里,淡水河159公里,曾文溪139公里,大甲溪124公里,烏溪119公里,大安溪96公里,鹽水溪87公里,卑南溪84公里,北港溪82公里 ,八掌溪81公里,秀姑巒溪81公里。


台灣的最高峰(古名八通關、Mt.Morrison、新高山、玉山),Enghui Iuu攝影


《台灣堡圖》

日本從1898年(明治31年)開始實施台灣土地調查,經由複雜的土地調查、地籍測量以及利用三角點、水準測量等精細方法來繪製臺灣地形圖。台灣總督府在1904年(明治37年)完成《台灣堡圖》。地圖上詳細標示出當時台灣街、庄、堡、廳之行政界線、土地利用狀況、聚落地名、河川水系等。參閱『台灣百年歷史地圖』:http://gissrv4.sinica.edu.tw/gis/twhgis.aspx。(選「功能」->圖層)

明治版《台灣堡圖》


在明治版《台灣堡圖》(上圖)可見到(在今玉井境內):
口宵里、斗六舊庄、斗六新庄(斗六舊社、斗六新社)、及斗六溪、斗六山,在 善化里西堡。 鹿陶庄、噍吧望、竹圍庄、後旦、番仔厝、噍吧哖庄、過溝、田仔墘、宅仔內、和薄(《諸羅縣志》:芋匏社)、沙子田庄、三埔庄、芒仔芒庄,以及新庄、劉陳尾等。(虎頭山在竹圍庄、沒有標示出來。鹿陶洋(圖右上角)、茄菝(不在上圖),屬於楠西,在楠梓仙溪里西堡

清國時期的台灣行政單位是:堡/里/鄉/澚。日治時期的台灣行政單位是:五州二廳,州/廳下設市/郡/支廳,郡/支廳下設街/庄/區/蕃地,廢除沿用自清治時期的堡/里/鄉/澚,將所屬的舊制街/庄改為大字,自然村(土名)則用小字。將原本臺灣地名常用字「藔」、「仔」改為「寮」、「子」。比如,沙仔田,改為沙子田。

大正版《台灣堡圖》

1920年(大正九年)大正版《台灣堡圖》


(上圖,玉井)口霄里、和簿、新莊,劉陳尾、劉陳、茫仔茫庒,地勢平坦;口霄里、和簿,相近。和簿,在九層林庄,在清國時代,稱芋匏。

1920年(大正九年)臺灣行政區劃大改革,將原有的12廳改制為5州、2廳,州/廳下設:市、郡、支廳,郡/支廳下設:街、庄、區、蕃地;廢除沿用自清國時期的堡、里、鄉、澚;將所屬的舊制街/庄改制為大字,其下的自然村(土名)則稱為小字;同時將原本臺灣地名常用字「藔」、「仔」改為「寮」、「子」,並更改部分地名。1921年(大正十年),《臺灣堡圖》發行新版(大正版,見下圖),以1904年之版本(明治版)為底稿,僅將異動地名及行政區界以紅字標示,故又稱為「紅字版」。

華理士分界線




英國博物學家A.R.Wallace,在19世紀未年,到遠東地區(包括婆羅洲、大巽他群島的蘇門答臘和爪哇島)調查、發現,有些島嶼的動植與亞洲相似。後來的人就把這一條線叫做「華理士分界線」。

這條線以西,有些大型的哺乳類動物,如熊、猴、鹿、牛、羊、豬、豹子等;這條線以東,與澳洲相同,有袋鼠類等等。植物也有類似的情況,如稻米,也只有華理士分界線以西才有,以東即使有也是比較晚期,由人類把它帶過去。這條線同時也幾乎是隔開語言分支的界線。

台灣擁有這些胎生的野生哺乳類動物:猴、熊、豹、鹿、野豬、穿山甲等。這此胎生的哺乳類動物只在華理士分界線(Wallace line)以西才有。

台灣的植物,包括竹、稻米、小米、甘蔗、松、姑婆芋、山蘇、白茅、籐、魚藤、咬人狗、野棉花、樟等,有些是華理士分界線以西才有的植物。台灣的地理位置剛好是在華理士分界線以西,而菲律賓群島除了Palawan島以外,都在華理士分界線以東,就缺少這些動、植物。(《台灣南島民族的族群與遷徙》)

台灣的陸地佔地球的萬分之2.5,但物種(species)數量卻佔全球的2.5%,是全世界上所有國家平均值的四百倍。台灣海域海洋生物的物種更是全球的十分之一。
台灣的物種含有極高比例的特有種:哺乳類64%,鳥類19%,爬蟲類32%,昆蟲類60%,兩棲類31%,淡水魚16%,植物25%。
以實際的數量來說,台灣哺乳類的特有種約有44種,鳥類的特有種有15種,淡水魚的特有種約34種,爬蟲類的特有種約有28種,昆蟲類的特有種約11500種,植物的特有種約有1060種。

台灣舊石器時代遺址

在台灣的史前文化中,最久遠的是分布在東部及恒春半島海岸的「長濱文化」。1968年,台大考古隊在台東縣長濱鄉八仙洞發現長濱文化的遺址,其豐富的舊石器階段的先陶文化,至少在一萬五千年前,甚至早到距今五萬年前。另外,在台南縣左鎮鄉菜寮溪河床上所出土的部分人骨化石,經鑑定有二、三萬年之久。學者認為這種「左鎮人」可能亦屬長濱文化期的人類遺留。
(台灣歷史閱覽,壹、 遙遠的老台灣�李筱峰 劉峰松 合著)

南島語系

台灣的原住民,在荷蘭人時代才有文字記載。沒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利用科際整合的知識和方法,包括語言學、考古學、人類學、生物學等,來推測。這樣所得的結果,是學說(theory)或假設(hypothesis),有新發現的材料或證據時,就必須修正以前的學說或假設,重新解釋。語言學家可推斷相對的(relative)年代,但對於絕對的年代,至今沒有很可靠的辦法。考古學家可以碳14斷年代,根據地層深淺和出土的器物,來判斷文化層的時代和先後,但難以判斷屬於那一族群。

考古學者認為在12,000到15,000前,就有人住在台灣島上。這些住民使用的語言,語言學家稱為南島語系(Austronesian Languages)。 南島語系(Austronesian Languages)是世界最大的語系, 共有1200種之多。其分佈北自台灣 ,南至紐西蘭(New Zealand),西自非洲東邊的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東至南美西緣的 復活島(Easter Island)。 東西之距超越地球的半圈。這1200語系種類源自10種古南島語(Proto-Austronesian Languages),其中分佈在台灣的26種南島語類即是屬於其中的9種古南島語系。

分佈在台灣島外的其餘1174種則源於僅剩的一個古南島語。這種情形正符合人類學的一大原則, 顯示古南島語起源於台灣。Peter Bellwood, Robert Blust 和 Jared Diamond 等南島語言著名的世界權威專家都同意,部分南島語在6000年前到5000年前之間由台灣經菲律賓、婆羅州,往南、東、和西散播,在約2000年至3000年之期間內擴散到上述廣大區域;但是,澳洲不是,新畿內亞部分地區和南太平洋有些島嶼上含有非南島語族的語言。

南島語族的分佈


南島語族的分佈圖


人類最初過著漁獵(Hunter-Gatherers)的生活。人類學家認為,在六萬多年前,離開人類起源地非洲,進入歐亞大陸(Eurasia),順著海岸或近水地區(河、湖等),移向東南。在六萬年前到四萬年前之間,進入歐亞大陸後,第一批折向東南方,分支到今日的印度和印度支那半島、南洋群島和菲律賓、台灣;第二批則經過中東、阿爾泰草原、西藏,繼續擴散到支那中原和其餘支那大陸各地,第三批北入西伯利亞,繼續往東,渡過當時還陸連著的 Beringia(現在有Berginia Strait隔開),進入美洲新大陸,便是印地安人的祖先。


南島語族擴散圖


學者認為,台灣的南島語族,大約在6000年前登陸台灣的灣裡(今善化)。 當時的灣裡溪(今曾文溪)。台南左鎮和台東的八仙洞的舊石器文化,距今數萬年,是否現今的南島語族,沒有證據證明。
台灣原住民有矮黑人傳說。
請參閱《台灣南島民族的族群與遷徙》

台灣原住民


平埔族(Pingpu):馬卡道族(Makattao)、四社族、西拉雅族(Siraya)、洪雅族(Hoanya)、巴布薩族(Poavosa)、Arikun、巴瀑拉族(Vupuran)、邵族(Thao水沙連族)、巴則海族(Pazzehe)、道卡斯族(Taokas)、凱達加蘭族(Ketagalan)、噶瑪蘭族(Kavalan)。

台灣原住民:平埔族(Pingpu)、泰雅族(Atayal)、賽夏族(Saisiyat)、布農族(Bunun)、鄒族(Tsou)、排灣族(Paiwan)、魯凱族(Rukai)、卑南族(Puyuma)、阿美族(Ami)、雅美族 (Yami)。

2002/12/25行政院會通過「認定噶瑪蘭族為原住民族」案,噶瑪蘭成為台灣第11個原住民族,這也是第一個被列為原住民的平埔族。2004/1/14行政院會通過「太魯閣族」為台灣第12個原住民族。

行政院2007/01/17日宣佈撒奇萊雅族為國內第13個原住民族。撒奇萊雅族原被歸為阿美族,人口約五千至一萬人,主要分布在花蓮縣的花蓮市、壽豐鄉、瑞穗鄉、豐濱鄉、新城鄉等地。

平埔族的遷徙

根據歷史學家,台灣的原住民有四次大遷徙,所以台灣各地多有舊社之名。

《平埔百社古文書》(頁6)平埔族的遷徙與原因:

歷史上各族群均有遷徙之活動,有由於田園地力已盡而遷徙,如游牧者水草盡則他遷,游耕者地力薄而去耕;有由於水患旱災遷徙,如阿束社因洪水而他遷;或由於外力之介入,激進如武力戕討、和緩如墾地拓殖。平埔族之遷徙就遷徙範圍而言,可分為兩類,一為社域內遷徙,一為域外遷徙。

社域內的遷徙有一種是「逐地力而遷徙」,另一種是人口繁殖或其他因素而分支遷徙。其遷徙通常在社域範圍之內,不會侵犯到他社的範圍。平埔族之「逐地力而遷徙」如《諸羅縣志》載:「番社歲久或以為不利,則更擇地而立新社以居。將立社,先除草栽竹,開附近草地地為田園。竹既茂,乃伐木誅茅,室成而徙醉舞酣歌,互相勞苦。先時,舊社多棄置為穢墟,近則以鬻之漢人。」。是以各地多有舊社之名,如大武郡社有舊社,竹塹社亦有舊社,斗六門亦有柴裡舊社,加至閣社亦有舊社。「分搬遷徙」如道卡斯新港社有東社、西社,雙寮社有拜丹社(擺陳社、擺亭社)、車店邊社、東勢社、西勢社,樸子籬社先後有社寮角社、大湳社、水底寮社、山頂社、大馬鄰社、拍打干社、阿都罕社等。但漢人大量介入後,至道光年間(1821-1850),平埔族慣有之移村、易地耕作,已感困難,乃完全停止游耕方式與遷村。

《台灣平埔族史》第四章平埔族的遷徙,第二節南部平埔族的遷徙(頁175) 依吳新榮的研究,大武壠頭社又稱大年哖社,他們是被蕭壠社群(本社在今佳里鎮內)的大武壠社,由今大內鄉頭社驅逐到今玉井鄉中正村及竹圍村一帶,並指這大武壠社系由善化移來,又以為今大內多為蕭壠社後裔。石萬壽則以為頭社本即目加溜灣社(在今善化鎮溪尾里)的支社。若吳氏所指大武壠社,確由善化移來,似應屬目加溜灣社群;這問題糾纏不清,應實地調查,予以澄清。大武壠社遷至玉井後,在乾隆九年(1744年)左右,再被迫遷至溪東、阿里關、羌黃埔、甲仙埔、四社寮等地,也有部分遷至今南化鄉。而大武壠二社,亦於同一時期,由玉井被迫遷至甲仙、六龜、杉林等地。茄拔社的故地,大概在今善化鎮茄拔地方,其地被目加溜灣社侵占後,先遷至楠西,再遷至頂公館、蜈蜞潭、紅毛村、匏子寮、大邱園、八張犁、芎蕉腳等地。

移民、渡臺禁令

荷蘭人統治台灣期間(1624-1662年),招募來臺灣開墾的唐山人。這批來自支那閩粵的農民可說是臺灣第一批支那移民。
1662年鄭成功統治臺灣,隨軍而來的閩粵軍人及其家眷,是臺灣第二批移民。

清帝國統治臺灣的212年當中從1684年到1790年,實施渡臺禁令「台灣編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台灣島上的唐山移民,被視「流寓」之民,採較嚴格的禁止與限制。為1790年以後,才稍放鬆。到了1875年(光緒元年),才真正的開放,讓福建省與廣東省的人自由前來臺灣。

蒙古帝國在14世紀在此置巡司,隸屬於對岸的同安縣,但於1372年裁撤。1563年(明‧嘉靖43年)改置巡檢司。但不久,這也被裁撤。到了明末,澎湖也變成海盜的巢窟了。蒙古帝國與明朝雖都曾短期間佔有澎湖,卻也都放棄了它。

1664年清政府頒佈「遷界令」(清•康熙三年),將福建與廣東的住民遷移距海岸30里的內地,而設境界禁止區域內之居住與農耕。 一方面又厲行1655年(清•順治12年)頒佈的「海禁」,以期藉禁止船舶入海來防止大陸向台灣的渡航。此一措施,反而使沿岸各省住民生活窮困,結果更促進了密航移民台灣,在台移民數量因而不斷增加。清國對鄭王朝的存在感到威脅,而決心以武力征服台灣。
(《台灣民主國之研究》/黃昭堂著、《台灣史小事典》/遠流台灣館編著) 清國統治臺灣的212年當中從1684年到1790年,實施渡臺禁令「台灣編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訂有「居住台灣而無財產、職業者則將強制遣返大陸」之類的嚴厲規定。渡台的限制規定如下三禁:
一、渡航台灣者必須事先取得許可,密航者處以嚴罰。
二、渡航台灣者不得攜眷,已渡台者亦不得迎接家族。
三、廣東屢成海盜巢窟,因積習未改,其住民不許渡台。

贌社

(荷蘭人在1640年開始實行贌社制度。清帝國到18世紀還中採用。) 贌社之稅,在紅夷即有之。其法:每年五月初二日,主計諸官集於公所,願贌眾商亦至其地。將各社港餉銀之數,高呼於上,商人願認則報名承應;不應者減其數而再呼,至有人承應而止。隨即取商人姓名及所認餉額書之於冊,取具街市鋪戶保領,就商微收,分為四季。商人既認之後,率其夥件,至社貿易。凡番之所有與番之所需,皆出於商人之手;外此無敢買,亦無敢賣。雖可裕餉,實未免於累商也。臺灣南北番社以捕鹿為業,贌社之商以貨物與番民貿易;肉則作脯發賣,皮則交官折餉。日本之人,多用皮以為衣服、包裹及牆壁之飾,歲必需之。紅夷以來,即以鹿皮興販,有麕皮364、有牯皮、有母皮、有麞皮、有末皮。麕皮大而重,鄭氏照斤給價;其下四種,俱按大小分價貴賤。一年所得,亦無定數;《偽冊》所云,捕鹿多則皮張多、捕鹿少則皮張少。蓋以鹿生山谷,採捕不能預計也。(鹿皮貿易,不只對歐洲人,也對日本人。) 【《諸羅雜識》】

我們流著不同的血液

1.近85%的「台灣人」帶有原住民的血緣。
2.「唐山公」其實是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
3.平埔族沒有消失,只是溶入「台灣人」之中。
4.高山原住民非同源,阿美族為夏威夷人的母系祖先。

「唐山公」是中國東南沿海的原住民─越族:也就是說,四百年來陸續渡海來台的「台灣人」祖先,根本就不是族譜所誤載的正統中原漢人,而是一群群被漢化的越族後代。這點,從SARS的擴散路徑也得到了間接確認。

平埔族沒有消失,只是溶入「台灣人」之中:平埔族雖大多已漢化,但從血緣看,平埔族並未消失。而且,平埔族不僅與高山族共有相近的血緣,他們還帶有獨特的亞洲大陸血緣,時間可推至數千年前,比原先認知的來自400年前的「唐山公」更為久遠。

國家認同不是建立在血緣的基礎上,但也絕非建立在虛構的政治神話上,林媽利教授擔當起科學家的社會責任,以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本書中勇敢地戳破廣為接受的主流謬論,並清楚詳述畢生研究之總得,期能做為國人自我認同與尋根溯源的根本素材。
《我們流著不同的血液》
非原住民台灣人的基因結構

台灣血統

台灣人忘了我是誰?
清國統治台灣200多年,對台灣執行「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的漢化政策,編番為民,全面賜漢姓,亂造族譜,「漢化番」變「來台祖」,其後代全部變成了假漢人。 台灣「有唐山公、無唐山媽」,台灣人血統絕大多數都是「番仔」後代,為什麼台灣人都以「漢人」自居?

即使唐山羅漢腳甘冒生命危險犯難強渡,過黑水溝也是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就算上了岸,瘧疾、瘴癘也是漢種天敵,十來九病,十病九死,何況台灣原住民習對入侵者出草,每年有千顆人頭落地,閩客究竟有多少腦袋膽敢前來?而「純種漢根」的一條鞭到底如何生機旺盛,焉能傳種繁衍子孫?
《台灣血統》

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域劃分

1684年(康熙23年),清國在現今台南,設置一府,臺灣府(今台南)、三縣:臺灣縣、諸羅縣、鳳山縣。台灣縣縣治今台南市;諸羅縣治佳里興(今台南縣佳里鎮佳里興);鳳山(包括澎湖)縣縣治興隆里(今高雄市左營區舊城)。

1875年(光緒元年)六月,設二府八縣四廳;二府:台灣府、台北府。
台灣府 府治今台南市。轄下五縣三廳:
台灣縣 縣治今台南市;鳳山縣 縣治埤仔頭(今鳳山市);彰化縣縣治半線(今彰化市); 恒春縣 縣治猴洞(今屏東恒春)
澎湖廳 廳治大山嶼文澳(雍正5年新設);卑南廳 廳治卑南覔(今台東市);埔里社廳 廳治埔里。
台北府府治大加納堡(今台北)

1887年(清光緒13年)4月,台灣獨立為一省,轄3府14縣1直隸州,省治台北。
3府是:台南府、台灣府、台北府。直隸州,台東直隸州。
原來的台灣府改稱台南府,府治今台南市,轄四縣一廳:安平縣(原台灣縣改稱),縣治今台南市,以及鳳山縣、嘉義縣、恒春縣、澎湖廳。
台灣府府治彰化縣橋仔圖。台北府府治同省治。



1865年(清同治4年)Johnston繪制的長老教會台灣島教區圖,可以看到Taiwan Hien,其北邊是 Lok Kang Hien(鹿港),南邊是 Fung Shan Hien(鳳山)。

日治時期行政區域劃分

1895年(明治28年)4月17日在日本下關簽訂馬關條約。清國割讓台灣給日本
日本在台北建築台灣總督府,是日本統治台灣的行政中心。
1896年(明治29年)4月,設3縣(台北、台中、台南)、1廳(澎湖)。
1897年(明治30年)6月,設3縣(台北、台中、台南)、3廳(鳳山、台東、澎湖)。
1901年(明治34年)11月,設20廳(台北、基隆、深坑、宜蘭、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嘉義、塩水港、台南、蕃薯寮、鳳山、阿猴、恒春、台東、澎湖)。
1909年(明治42年)10月,設12廳(廢除1901年的區域:基隆、深坑、苗栗、彰化、斗六、塩水港、蕃薯寮、鳳山、恒春。增設花蓮港)


蕃薯寮平埔調查


《台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
蕃薯寮平埔調查(大目降、噍吧哖社、關帝廟等地方)(4254) 依據《台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 蕃薯寮廳轄區包括: 新港、卓猴、大傑巔、頭社、茄拔、芒仔芒、霄里七社。
頭社、茄拔、芒仔芒、宵里之四社有一總稱,即所謂之四社熟蕃。 (新港,今新市。卓猴,拔馬,新化礁坑子。大傑巔,今旗山。鹽水港,鹽水。頭社、芒仔芒、霄里,在今玉井。茄拔,今楠西)


噍吧哖社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pp.344-345提到,鄭時以今新化鎮那拔林地方為根據地的平埔西拉雅噍吧哖社,遭受移民的侵佔而退去更東北方,驅逐佔居曾文溪岸的口霄里(今屬玉井鄉)地方及玉井地方的曹族四社部族而佔據其地。雍正初年(1723年),移民再贌得此地建立一庄,並譯自平埔族的社名,稱噍吧哖。荷蘭統治時的記錄稱為Dobale或Daubale,並云此群平埔族性兇惡,常嗜殺人。隨著附近一帶漸見拓殖,噍吧哖則形成一集散市場,而噍吧哖街之名見於乾隆29年(1764年)出版的《台灣府志》(續修)。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p335提到:善化原稱灣裏街。此地原為平埔西拉雅族大武壠社的所在地,荷蘭時代受到荷蘭人的教化,當時稱為Tevoran。至鄭時為鄭氏開屯區,拓殖就緒而立一里,名為善化里。平埔族則受到移民的侵略而移動於東方,以後移民便形成一庄。1721年(清康熙60年)改為堡,而分東西二堡,善化屬西堡。

1920年(大正九年)臺灣行政區劃大改革,將原有的12廳改制為5州、2廳,州/廳下設:市、郡、支廳,郡/支廳下設:街、庄、區、蕃地;廢除沿用自清國時期的堡、里、鄉、澚;將所屬的舊制街/庄改制為大字,其下的自然村(土名)則稱為小字;同時將原本臺灣地名常用字「藔」、「仔」改為「寮」、「子」,並更改部分地名。1921年(大正十年),《臺灣堡圖》發行新版(大正版,見下圖),以1904年之版本(明治版)為底稿,僅將異動地名及行政區界以紅字標示,故又稱為「紅字版」。

大員、台灣府


古地圖東方在上。


台灣府城指現在的台南市,曾被稱做「大員」、「台員」、「大灣」、「大冤」、「大宛」、「埋冤」,西方文獻拼寫為Tayovan, Taiouan, Teowan, Taiuan, Taivan, Tayoan, Taywan, Taiwan。

台員、Tayouan音譯自平埔族語。西拉雅族稱移民為Taian或Tayoan,移民以近音字稱當時移民聚居地的一鯤身島為「台員」,而將對岸平埔族的佔居地稱為「赤崁」,譯自西拉雅族的一部落名。荷蘭人佔據此地後,築Zeelandia城於一鯤身島上,Provintia城於今台南市。荷蘭人亦慣用這種名稱,稱Zeelandia城的所在地為Taioan、Tayouan、Taoan、Tayovan等,稱西拉雅族地為Chaccam、Saccam、Scakam、Sakam、Sacam、Saccam、Zaccam等。(《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pp.125-126)

安平(Anping)、台江

一鯤身,數百年前台灣西南沿岸的一座小島或長沙州的稱呼,被河流從上游沖刷下來的沙石淤積,成為陸地。該島已經和台灣本島連為一体,現在叫安平(Anping)。當時一鯤身和台南兩地,海水深入內陸形成的海灣叫做台江。大員後來演變為台灣、成為全島的名稱。「台江」大約在今台南西門路以西的區域。

台江內海四周的地名:
大員島上的日蘭遮城(Zeelandia現在的安平古堡);台江內海的東岸的普羅民遮城(Provintia,現在的赤崁樓,樓房不是原來的建築);北汕尾島;鹿耳門水道;日本人聚落;赤崁、蕭隴社、目加溜社、麻豆社等,都是平埔西拉雅人的地方。


台江內海的大船是荷蘭船,小船是戎克船。


熱蘭遮城(FortZeelandia)


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僅存一片牆/lnh攝於2015/04/22



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現在的安平古堡/lbh攝於2015/04/22


赤崁樓的歷史


普羅民遮城(Provintia,現在的赤崁樓)/lnh攝於206/01/05


自荷據時代、鄭氏治台時期,至清康熙年間,由於天災戰亂,赤崁樓除城垣外,皆傾頹;到了1879年(光緒5年)中國式傳統亭台樓閣在原有基座上慢慢取代了原有的荷式城堡建築,大士殿、蓬壺書院、五子祠、海神廟、文昌閣都在此時出現,之後再經風災毀壞、日本人重新修建,赤崁樓改為陸軍衛戍醫院。(《台灣史小事典》p.26

荷蘭人在1622年(明,天啟二年)佔領澎湖。明朝對澎湖的統治消極,卻不容許他國占有,荷蘭軍人數800人面對上萬明軍,軍事不利,接受明朝要求,在1624年退出澎湖,在9月8日豋陸「台江」(大約今台南西門路以西區域,後來被河流沖刷下來的沙石淤積),佔領台灣島。明朝不反對荷蘭佔領台灣,因明朝自始不視台灣為其主權所及的範圍。1630年荷蘭人在「一鯤身」(現在的安平)建立熱蘭遮城(Zeelandia),在此設置臺灣政廳。1652年在現今的台南建立赤崁城(Provintia或Providentia),將政廳遷移到Provintia。原居赤崁地方的平埔西拉雅族遷移到新港(今新市)。

西班牙人為了對抗荷蘭人,乃派遣遠征軍到台灣島北部,於1626年佔有基隆,構築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dor) ,並於1629年在淡水建立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 台灣島的北部與南部,各有一部分變成西班牙與荷蘭的殖民地。

黑水溝

「黑水溝」就是澎湖水道
早期移入台灣者,經歷千辛萬苦,冒險渡過海峽的「黑水溝」,黑水溝海流湍急,凶險難渡,

10個死6個,4個到了台灣,3個留下,1個掉回頭,加上水土不服10個死9個。

《台灣縣志》有關黑水溝的記載如下:黑水溝為澎廈分界處,廣約六、七十里,海流湍急,險冠諸海,水深無底,無法下椗。

過去海洋學者認為,台灣海峽的海流有極大的季節變動:夏季由於西南季風盛行,因此海峽的海流都向北流;當秋冬之季,東北季風盛行之後,就推動大陸沿岸水向南流,通過台灣海峽至南海。然而,近年來海洋學者在台灣海峽的的觀測記錄卻顯示,無論冬或夏季,海峽的海流主要都向北流。

台灣海峽的海流,在靠近台灣的沿岸終年都向北流,而在澎湖水道則是海峽水流最湍急的地方。根據國家海洋科學中心王玉懷博士的測量結果,台灣海峽的流量大約是濁水溪流量的一萬倍,而其中超過一半的流量集中在約30公里寬的澎湖水道通過,再加上潮流的影響,使得這個水道的海流極為強勁。澎湖水道也就是俗稱的「黑水溝」。(【台灣地理百科】叢書21《台灣的海洋》pp.26-31)

荷蘭時代歷史文獻

最早以文字記載福爾摩沙的風俗習慣的,是荷蘭人,比郁永河寫《裨海記遊》更早。
郁永河在1697年(康熙36年)由福建到臺灣來採硫磺,郁永河從台灣府城(今台南)乘牛車,化了18天時間,經過18個社,到淡水、北投。(請參閱宋澤萊的著作《台灣文學三百年》,pp.36-67,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2018年1月5日)。

新港文書


新港文書(插圖取自《平埔百社古文書》,黃天橫收藏。


荷蘭文、新港文對照聖經




清國時代的歷史文獻


雍正元年,憲皇帝即位,詔曰:
「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神武(即康熙帝)遠屆,拓入版圖。... 」
---清‧魏源:【聖武紀略】的【康熙重定台灣記】

《大清一統志》(乾隆版)「臺灣府建置沿革」:
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朝天啟中(1621-27)為紅毛荷菄夷人所據,屬於日本。

自明朝以來,逋誅積寇,始克殄除。海外遐陬(指台灣),歷代未隸疆索,自茲初闢,悉入版圖。
---清‧施琅:【靖海紀事】的【封侯制誥】

臣竊見此地,自天地開闢以來,未入版圖。
---清‧施琅:【靖海紀事】的【壤地初闢疏】

台灣古無人知,明中葉乃知之。
---清‧藍鼎元:【鹿洲文集】的【平台紀略總錄】

台地宋、元之前,並無人知。至明中葉,太監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風至此,始知有此一地。
---清‧藍鼎元:【鹿洲文集】的【覆制軍台疆經理書】

1679年(康熙18年)清朝向鄭經提出最後的和談條件: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足下父子自闢荊榛,且睠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 。不聽田橫壯土逍遙其間乎。
---清‧魏源:【聖武紀略】的【康熙戡定台灣記】

今三藩珍滅,中外一家。
豪傑識時,必不復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雉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市之日本,於世無患,於人無爭,而沿海生靈,永息塗炭,惟足下圖之。」
---(平南將軍貝子賴答致鄭經之諭文)

根據在1871年編纂的《重纂福建通志》,也持這種見解。清帝國第二代皇帝世宗,在1723年所頒發的詔書中,也說「台灣地方自古不屬中國,(清)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

《續修臺灣府志》

1760年余文儀任臺灣知府,以范咸、67所修《重修臺灣府志》已歷時15年,諸羅縣與鳳山縣兩縣縣志年久未續修,彰化縣則仍無志書,有修志必要。余氏乃延攬侯官縣舉人黃佾纂輯府志,又命續修諸羅縣志與鳳山縣志、新修彰化縣志,展開清代臺灣方志史上第二次全面修志活動。

自1760年至1762年,完成府志與三縣志,共4部。府志之續修乃以范志為底本,增補1747年以後史事,稱《續修臺灣府志》,學者稱為「余志」。余志共26卷、首1卷,所增補資料約增加范志原文的五分之一,以規制、職官、土田、租賦以及藝文所增最多。該志1774年左右刊行,因流行最廣 (《續修臺灣府志》1774年左右刊行。)

《福爾摩沙及其住民》書中記載,作者Joseph Beal SteereS 在1873年10月初從香港搭船到淡水,他再從淡水搭船到高雄港。
在1874年1月3日由陸路從打狗(高雄)出發,晚上在舊城(高雄左營)過夜,4日到台灣府、去崗仔林教會,5-9日停留在崗仔林,10日回到台灣府。作者在岡仔林以槍枝換取新港文書。

「...沿著一條交通繁忙的小路向北。...所走的道路,難然是連接兩個大城的唯一通道,卻是座落在稻田之間,位置看來也不固定,可能會隨著田地的地主的喜好或路人的興緻而改變。城鎮附近的溝渠或小溪,至少會有從廈門運來的厚花崗岩板充當橋樑,但一旦遠離城鎮,情況就麻煩了。若碰到淺溪,我們得涉水而過,若是比較深的河流,就必須依賴竹筏了。」

Steere一到崗仔林就問起「新港文書」古老文件,不久就有一位身高六英尺的村落頭人,給他看一份泛黃的古文件。這是以羅馬拼音書寫、上有簽名、蓋章、捺印,乾隆的名字以羅馬拼音書寫,年、月、日寫成,ni、goy、sit(請注意,數字是台語拼音)。雖然內容他完全看不懂,猜想應該是關於土地買賣或財產讓渡契約,是簽署於1750年,距離1662年荷蘭人被驅離台灣,已將90年後的事。Steere 欣嘉萬分, 那位頭人則非常渴望得夢寐以求的Steere隨身攜帶的槍枝,結果以那枝槍交換將近30件「新港文書」。

《平埔百社古文書》

(頁344、)指出:
「平埔番」一詞,指居於平地之社群,並非指涉血統上有單一之族群,不是民族學或人類學名詞,最早見於1730年(雍正八年)陳倫炯《東南洋記》:「(臺灣)西面一帶沃野,東面俯臨大海,附近輸賦應徭者,名曰『平埔土番』」。「平埔族」被視為「族群」始自日治時期學者的研究,如伊能嘉矩將平埔族分為十族,移川子之藏亦將平埔族分為十族,小川尚義則先將平埔族分為九族,後又修正為十族。

《續修臺灣府志》稱,大武壠頭社、二社、噍吧哖社;二社、指木岡、芋匏(和薄)二社。 (大武壠頭社、二社、噍吧哖社、茄拔、芒仔芒、宵里,是平埔熟蕃。)

茅草屋



番社種圍莿竹、中植菓木

1730年(雍正8年)5月許良彬奏摺
「其番社新舊歸化內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各種圍莿竹、中植菓木、蓊鬱,居室處焉,每社男婦老幼多至壹、貳百人,少亦不外數十眾。」
(在1950-60年代台南莊下,還常見茅草屋、竹籬、中植菓木:蓮霧、楊桃)

歷史記事

蒙古帝國在1360年(至正20年)年設立澎湖巡檢司,隸屬福建省泉州同安縣,1372年裁撤。。1563年(明‧嘉靖42年)改置巡檢司;但不久,這也被裁撤。到了明末,澎湖也變成海盜的巢窟了。如此這般,蒙古帝國與明朝雖都曾短期間佔有澎湖,卻也都放棄了它。
(《台灣史小事典》,《臺灣民主國的研究》「台灣小史」)

1372年(明洪武5年)派遣部將湯信國進行海島攻略。湯信國以澎湖島民叛服無常,建議將他們遷往鄰近地區,明朝把澎湖所有住民強制移居漳、泉間,並且廢止巡撿司,使澎湖成為廢墟,成為日本和明朝海盜的巢穴。明洪武20年(1387年)撒除澎湖巡檢司。

1563年(明嘉靖42年),流寇林道乾掠近海地,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乾遁入臺,大猷不敢進,留偏師駐澎。道乾旋遁占城,澎之偏師亦罷,設巡檢以守澎湖。明萬曆間,海寇顏思齊據有臺灣,鄭芝龍附之。尋棄去,荷蘭取其地,因築赤嵌城以居(即今安平鎮城)。清順治初,鄭芝龍子成功叛據廈門。16年,由海道犯江寧敗歸,逐荷蘭據之,設郡縣。

1593年日本豐臣秀吉命令原田喜右衛門招撫高山國(台灣)進貢,但原住民處於小部落分據狀態,右衛門欲遞國書卻不得其門而入。原田喜右衛門究竟曾否到台灣,值得懷疑。1609年德川家康沿襲秀吉的遺策,命令薩摩藩島津家久征伐琉球之際,同時密令長崎的有馬晴信嘗試占領台灣未果。

1616年家康再次命令長崎代官村山等安率領軍艦13艘、士兵2000人赴台,在琉球海域遇颱風,艦隊四散,僅一船開抵目的地,但遭原住民攻擊而全軍覆沒。

1597年6月19日及22日,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古佐曼(Don Francisco Tello de Guzoman)兩度召開軍事會議,主張搶在日本之前占領台灣。前代理總督(Don Luis Perez Dasmainas)力陳占領台灣可護航貿易路線,作為抵抗日本南侵的基地, 確保航路的安全和作為擴大傳教的根據地。軍事會議決定在援軍未到前不宜輕妄動,先命Don Juan de Zamdio為先遣司令前台灣視察, 並赴廣東將日本計畫占領台灣一事通報明廷。 後來日本征台論的首要人物原田和秀吉相繼去世,馬尼拉的征台主張亦不再有其必要。

此時,除了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之外,荷蘭人、英國人也逐漸活躍於遠東地區。他們認識到台灣島在貿易上的重要地位,都企圖占領台灣。

1604年荷蘭艦隊司令官Wijbrandt van Waerwijk率領艦隊自Patani出發準備航向大陸與明廷交涉要求通商,於廣東沿岸遭遇颱風,在8月8日意外漂抵澎湖,得到商人李錦、潘秀等人建議,決定占領澎湖,展開與明廷的貿易交涉;明廷反對,福建總兵施德政派沈有容率兵艦前往,要求荷蘭退出澎湖;Waerwijk知不敵,乃於12月15日返航。

西班牙人佔領雞籠

西班牙人為了對抗荷蘭人,乃派遣遠征軍到台灣島北部,於1626年佔雞籠(今基隆),構築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dor) ,於1629年在淡水建立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 台灣島的北部與南部,各有一部分變成西班牙與荷蘭的殖民地。1642年,荷蘭人奪取「聖多明哥城」。

1684年(清康熙23年):
施琅上呈「台灣棄留疏」,反對放棄台灣(大清康熙22年12月22日)。 延遲了8個月之久的台灣歸屬問題終於定案,決定將台灣納入清朝版圖(農曆四月十四日),成為福建省台灣府,下設台灣、諸羅、鳳山三縣。有人認為此時台灣並非全島都納入版圖,而僅將漢人已開發之地納入而已。

「沈有容諭退紅毛蕃韋麻郎等」碑

1919年(大正8年)重修馬公天后宮時,在該廟祭壇下土中發現一面石碑,上刻「沈有容諭退紅毛蕃韋麻郎等」12個字樣。1602(明萬曆30年)荷蘭成立東印度公司後,1604年即派遠東艦隊東來開拓東南亞市場。當時荷蘭艦隊的司令韋麻郎(Wijbrand van Waerwijk) 來到澎湖,企圖建立與中國的貿易關係,但是中國的領土,不可能容許外國人在此貿易。韋麻郎聽從沈有容的建議,改往澎湖東方尋貿易據點。這就是「沈有容諭退紅毛蕃韋麻郎」的典故。
(《台灣史小事典》,《臺灣民主國的研究》「台灣小史」)

荷蘭人佔領台員

162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本部訓令新任巴達維亞總督Jan Piterszoon Coen, 務必占領台灣。1622年任命Cornelis Reijersz為司令官率艦隊攻擊葡萄牙的根據地澳門,和占領台灣、澎湖。荷艦屢被擊退,被迫撤離,轉向澎湖,7月11日登陸白河(媽宮灣)。

蒙古帝國與明朝雖都曾短期間佔有澎湖,卻也都放棄了它。16世紀日本和西班牙企圖佔領台灣時,明朝還放棄澎湖,對台灣絲毫不了解,更不知其重要性。直到17世紀鄭氏「東都」時代為止,臺灣與澎湖不是地理上的統一体,也非政治上的統一体。

荷蘭人在1622年(明,天啟二年)佔領澎湖。明朝對澎湖的統治消極,卻不容許他國占有,荷蘭軍人數800人面對上萬明軍,因軍事上不利,接受明朝要求,在1624退出澎湖,在9月8日豋陸、佔領台灣(今台南)。明朝不反對荷蘭佔領台灣,因明朝自始不視台灣為其主權所及的範圍。

鄭成功攻佔台灣

1661年4月,鄭成功率兵25000人、由鹿耳門進入台江,先攻陷Provintia城(赤崁城),再圍攻熱蘭遮城9個月。1662年2月只有千人的荷軍投降,荷蘭人在台灣島38年的統治乃告終結。鄭成功將臺灣與澎湖合併(「台員」發音和「埋完」相同,不吉利)改稱「東都」,在Provintia城設承天府為最高統治機關,將臺灣分為兩個縣,北部為天興縣,南部為萬年縣,澎湖屬於後者。後來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將天興、萬年二縣升為州,另設南路、北路和澎湖三個安撫司。鄭氏時代從1661年到1683年。

1662-3年荷蘭巴達維亞總督數次向清國提議雙方進行自由貿易,連合攻打鄭氏,清國回答曖昧,1663年11月荷軍攻下鄭軍佔領的金門和廈門,鄭氏勢力完全撤出大陸。1665年荷清聯軍正式出兵攻台,清軍在澎湖附近突遇暴風而四散,荷蘭策畫再度佔領台灣失敗告終。

1664年清朝頒佈「遷界令」(清•康熙三年),將福建與廣東的住民遷移距海岸30里的內地,而設境界禁止區域內之居住與農耕。一方面又厲行1655年(清•順治12年)的「海禁」,以期藉禁止船舶入海來防止大陸向台灣的渡航。然而,此一措施,反而使沿岸各省住民生活窮困,結果更促進了密航移民台灣,在台漢人數量因而不斷增加。如此一來,清朝對鄭王朝的存在感到威脅,而決心以武力征服台灣。

1664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台員、埋冤,不詳)。1681年鄭經歿,鄭克塽繼位。

清國攻澎湖、佔領台灣

1682年(康熙21年),總督姚啟聖謀取臺灣。1683年,靖海將軍施琅攻澎湖,克之;鄭克塽降。1684年,廷議設府一,曰臺灣,隸福建布政使司;領縣三,曰臺灣、鳳山、諸羅。1712年(康熙51年)朱一貴作亂,踞府治(臺灣府府治,今台南市);總督滿保會提督施世驃、南澳總兵藍廷珍以七日勦滅)。1722年(雍正元年),增設縣一,曰彰化;並增設淡水廳。1727年(雍正五年),增設澎湖廳。領四縣、二廳: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彰化縣、淡水廳、澎湖廳。

主張美國買台灣

1854年美國初任駐日總領事Townsend Harris向國務卿Willaim L. Marcy提交一份長篇報告指出,
「台灣氣候溫暖,米、砂糖、樟腦、硫磺、煤炭的產量豐富,…,可成為極有價值的遠東商務、物資中繼地和基督教的傳教據點。」,「清國在台灣的收入微少,再加上台灣西部有海盜出沒,造成清國極大的損失,如果美國能夠接替清國統治台灣,將可給台灣住民帶來幸福。」因此主張美國買下台灣。

1854年美國艦隊司令貝里(Commodore Matthew C. Perry准將)奉美國海軍命令,派軍艦到基隆測量港內狀況和調查台灣的 煤炭埋藏量和品質,目的在為其東方航線尋找煤炭供給地。事後貝里建議,「美國必須擁有對台主導權。這個美麗的島嶼雖在名義上隸屬清國治下,但實際上與獨立無異。」,「該島對東亞的戰略價值,一如古巴之控制美國佛羅里達南部沿岸和墨西哥灣的出入口。」美國當時因奴隸問題無暇他顧,未接受貝里占領台灣的建議。而當時清國的統制力量過於薄弱,各地常有叛軍實施突襲,所以清國官吏也歡迎美國艦隊的停泊,以求短暫的安定。貝里的報告「使從事遠東貿易的國家,再次將視線投向台灣島」。其後1857年美國駐清全權代表Peter Parker和商人也接連三次促國務院占領台灣,說「從商務或政治戰略的觀點來看,台灣對美國而言是非常重要、理想的島嶼。」

1858年英、法依天津條約實現台灣(台南)、滬尾(淡水)在開港。台灣的海上地位與煤炭、樟腦、蔗糖、硫磺、稻米一直是列強虎視眈眈的目標。1968年在台英商被殺,基督徒遭迫害,清官吏沒收英商樟腦等事,英軍在11月派艦隊炮擊並占領安平,並準備進一步進攻台灣府(台南);英清締結協約:廢樟腦專賣,保障外國人在台旅行安全、傳教自由,賠償軍事費、外商和商人的損失,處 罰有職務過失官吏。1869年英國人James Horn等6歐洲人,以駐淡水德國領事James Milisch為後援, 主張台灣東部的主權未定,逕行開發大南澳地區,清廷抗議,引發紛爭。英國避免與清國干戈相 見,決定暫時讓步,命令洪恩等人撤離。

年美國船The Rover事件

1867年美國船The Rover遇暴風飄至台灣南部近海觸礁沉沒, 船長夫婦及幾名船員,在瑯嶠的庫阿魯上陸,全部遭殺害,英艦開往遇險地點搜尋生還者,遭原住民攻擊,英艦炮擊原住民後撤離,美國派艦隊討代,由於不熟悉山地,遭原住民伏擊,一上尉戰死,敗退而歸,美國命令領事Charles W. Gendre向清政府提出強烈抗議, 清政府責令閩浙總督及台灣道台調查該事件和征代原住民。清政府雖然派兵與李仙得同行討代,但這是清管轄的邊陲地區,清駐台官員敷衍,李仙得在1869年與十八蕃社酋長篤杞倬會談,雙方簽定親善盟約。
請參閱:
Charles W. Gendre李仙得在射麻里社,1872年 美國船Rover號事件
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台灣紀行
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台灣紀行
美國船Rover號事件

牡丹社事件

1872年10月明治天皇任命硫球國王尚泰為硫球藩王,與其他日本華族即貴族並列。原來在7月立法機關的左院才解釋:「硫球國王乃為硫球人類,不得與國內人類同一混淆」。所以這藩王的任命,可以說是為了要加強硫球人是日本人的說法而做的。10月駐日美國公使德隆(C. E. De Long)會見外務卿副島, 對副島台灣原住民地區是否清朝管轄的質問,德隆回答:是清管轄,但其政令不通行,對人民也不能保護,即無有效統治之實,是「所取者的所有物」,並介紹剛從駐廈門美國領事下任的李仙得(C. W. Le Gendre)。 1867年美國人飄流至原住民地區被殺害時,李仙得有曾經親自渡台與原住民首長交涉的經驗。與副島見面的李仙得甚至勸告日本合併台灣原住民地區為殖民地。72年12月日本雇用李仙得為外務省准二等出仕,由他擔任台灣出兵的顧問。
牡丹社事件(1871-74)

法軍砲轟基隆、滬尾;日本主張佔占領台灣

清朝對台灣的統治,始終很消極。在清朝的台灣統治史上,台灣叛亂之多,幾乎達「三年一小叛,五年一大亂」。及至1874年(清•同治三年,明治七年)日本出兵台灣,法軍於1884年乘清法戰爭之機會攻打基隆(目的是奪取煤礦)、滬尾,封鎖北台灣,1885佔領澎湖,清朝才體認台灣的重要性,決定用心加以經營。在1885年(清•光緒11年)將台灣撥出福建省,分置為一省。

1884年(清光緒10年),法軍砲轟基隆、淡水。
法軍在1884年封鎖北台灣時,日本駐俄公使花房義質向日本政府提「因應清法啟釁之對台方略」指出,「台灣鄰接吾國南島,其士地肥沃,人民富裕,然山野迄今多未開發,人民未脫蠻俗。清國雖徒擁主權虛名,但無意拓其土地,教化人民,以致台灣每為歐人所圖。台灣一旦落於歐人之手,我南島之危將驟然而升。」,主張日佔領台灣。

馬關條約

1894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之亂,原因是反對外國勢力的侵略,要求政府改革時弊,日清以鎭壓動亂為口實,分別出兵朝鮮,日清甲午戰爭爆發,清軍在平壤大敗,北洋艦隊在黃海潰滅。1895年4月17日日清簽訂 「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澎湖給日本。

「馬關條約」在5月8日完成交換批准書後生效,因臺灣住民抗日運動所阻撓,6月2日的交接手續改在海上舉行。5月23日發表台灣獨立宣言,24日英譯本送交在台各國領事館,25日舉行獨立儀式,29日日軍登陸台灣東北端的澳底,10月21日日軍進入民主國的最後據點台南。


台灣民主國國旗


陳儀:「臺灣人在日本帝國的統治下,過著幸福的生活」

1935年(昭和十年、民國24年),日本的臺灣統治機關臺灣總督府,在臺北舉辦日本帝國的「臺灣 始政40周年紀念會」時,國府派遣福建省主席陳儀為祝賀使節, 陳儀 在祝賀大會席上的賀詞說:
「臺灣人在日本帝國的統治下,過著幸福的生活」。這豈只是承認日本的領有臺灣而已,甚至還讚頌其統治政策!

杜魯門:「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27日杜魯門總統發布627聲明,宣佈「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臺灣之將來的地位應等待太平洋安全之恢復、與日本之間的和平解決、或是聯合國的考慮來做決定」(臺灣中立化宣言) 舊金山和平條約

1951年「舊金山和平條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對日和平會議從1951年九月四日到八日之間,在舊金山召開,簽署了「與日本的和平條約」(Peace Treaty With Japan),即「舊金山和平條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該條約在第二條b項,關於臺灣有如下規定: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原和請求權。臺灣從此日起脫離了日本的主權,日本從該日以後,喪失了對臺灣的領土的處理權。
參考書籍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Formosa under the Dutch)
英譯: 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
漢譯: 李雄揮
前衛出版社 2003年6月初版
本書是由甘為霖(W. M. Campbell)根據荷蘭史料譯成英文的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的中文譯本《荷據下的福爾摩莎》。前衛版《荷據下的福爾摩莎》包括「福爾摩莎概述」和「福爾摩莎教會工作摘記」。《荷據下的福爾摩莎》英文版,是甘為霖在1903年於倫敦出版,可說為台灣史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史料。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

《被遺誤的台灣:荷鄭台江決戰始末記》
’t Verwaerloosde Formosa (Amsterdam, 1675)
作者:C. E. S.
甘為霖牧師英譯
林野文漢譯
前衛出版社 2011年12月06日出版
一本1675年荷蘭阿姆斯特丹所出版的小書,細述荷蘭是如何丟掉口中的寶島福爾摩沙!! 看荷蘭末代台灣長官揆一如何率領1千餘名荷蘭守軍,苦守熱蘭遮城9個月,頑抗2萬5千名鄭成功襲台大軍的激戰實況...
《被遺誤的台灣》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自然法的難題與文明化的歷程》
作者:鄭維中
前衛出版社,2004年07月31日出版
本書藉由荷蘭時代發生在台灣的幾個事件,來說明荷蘭時代臺灣社會中各族群的互動情況,以及臺灣社會當時的重大變遷。荷蘭人在台經由與原住民締約的程序,來建立政體;並且依照澳門、馬尼拉、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等其他歐洲殖民城市的治理經驗來建立熱蘭遮市(今台南安平)。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


郁永河的著作《裨海記遊》
郁永河在康熙36年(1697年)由福建到臺灣來採硫磺。
(請參閱宋澤萊的著作《台灣文學三百年》,pp.36-67,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2018年1月5日)。



《熱蘭遮城日誌》
(De Dagregisters van het Kasteel Zeelandia)(1629年-1662年)
台南市政府發行
江樹生 譯註

1977年荷蘭的國立中央檔案館、國家歷史出版會、以及萊頓大學,由曾經到台灣留學過的荷蘭的史學家包樂史(J. L. Blusse)主持,邀請台灣的台灣荷據史學者曹永和、江樹生,日本的中村孝志、岩生成一等人,共同編注校譯《熱蘭遮城日誌》,在1999年完成編注校譯和出版。江樹生受台南市政府委託進行《熱蘭遮城日誌》的漢文編譯。

曹永和1920年生於台北士林,畢業於日治時代台北州立第二中學校(現在的成功高中),精通英、日、荷、西文。19歲中學畢業後即開始工作。1947年3月進入台灣大學圖書館工作,歷任助理員、館員、典藏股長、閱覽組主任、研究圖書館主任,直到退休,在台灣大學圖書館服務長達38年,期間參考荷蘭文獻在1951年寫成《近世臺灣鹿皮貿易考》論文。

《福爾摩沙紀事:馬偕台灣回憶錄》
著者: 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
校註: 鄭仰恩 譯者: 林晚生
前衛出版社,台北市,2007年5月初版
馬偕博士一生奉獻給台灣。1872年他來到了台灣,開展了一段傳教佈道、醫療濟世、學識教育、台灣人心靈氣質改造的精華歲月。本書詳實記載艱難苦澀而滿心喜樂的佈教生涯,又細膩描繪當時滿清帝國統治下的台灣風土民情、習俗、歷史、地理、自然與生態,是19世紀下半葉台灣最重要而珍貴的史料,至今仍是一部熠熠生輝的不朽經典。 《福爾摩沙紀事:馬偕台灣回憶錄》

《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台灣紀行》
作者:Charles W. LeGendre (李仙得)
英編:Robert Eskildsen
  漢譯:黃怡 校註:陳秋坤
前衛出版社:2012年11月初版
1866年7月13日李仙得奉派美國駐廈門領事,管轄廈門、雞籠、台灣府、淡水和打狗五個港城市。李仙得在1867年之後五年間,陸續來台至少七次,前往淡水、基隆、苗栗、六龜和恆春半島等地,繪製近代以來最有科學性的台灣地形圖像,深入觀察、記錄、拍攝台灣社會的風土民情、族群關係、地質地貌、鄉鎮分布等。「台灣紀行」無疑是重現19世紀清領時代台灣漢人地帶及原住民領域的珍貴文獻。
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台灣紀行

《素描福爾摩沙》
著者: 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
校註: 阮宗興
譯者: 林弘宣 許雅琦 陳珮馨
出版社:前衛出版社,台北市
出版年月: 2009年10月修訂初版
甘為霖牧師(Rev. William Campbell, 1841-1921),蘇格蘭格拉斯哥人。熟悉台灣歷史、教會史的人,都知道有「南甘為霖,北馬偕」這句評語,清楚甘為霖牧師對近代台灣社會具有相當深遠的影響力。1871年,30歲的甘牧師受派到台灣府宣教,1917年,76歲的甘牧師完成了長達46年的傳教生涯,是除了巴克禮牧師外,在台最久的傳教士
《素描福爾摩沙》

《台灣南島民族的族群與遷徙》
作者:李壬癸 中研院院士
前衛出版社,台北市,2011年1月增訂新一版
全方位地調查研究各種台灣南島語言,將台灣南島語言研究推上國際學術界,使台灣成為國際南島語言學研究的重鎮,並繪製出首張「台灣南島民族遷移圖」。
台灣南島民族的族群與遷徙


《我們流著不同的血液》/林媽利
1.近85%的「台灣人」帶有原住民的血緣。
2.「唐山公」其實是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
3.平埔族沒有消失,只是溶入「台灣人」之中。
4.高山原住民非同源,阿美族為夏威夷人的母系祖先。
《我們流著不同的血液》
非原住民台灣人的基因結構


《台灣血統》
清帝國統治台灣200多年,對台灣執行「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的漢化政策,編番為民,全面賜漢姓,亂造族譜,「漢化番」變「來台祖」,其後代全部變成了假漢人。
台灣「有唐山公、無唐山媽」,台灣人血統絕大多數都是「番仔」後代,為什麼台灣人都以「漢人」自居?




《台灣平埔族史》
作者:潘英編
台北市:南天書局,1996年6月初版
本書探討平埔巴宰族先人在台灣開拓史上,所做出的貢獻和所付出的慘重代價,本族人口銳滅到瀕於亡族滅種之邊緣,以及土地的流失,萬僅存一的真相,本著者是該族人為自寫歷史之著作。



《台灣歷史的鏡與窗》
發行人:施政鋒,主編:戴寶村,
出版者:財團法人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台北市,2006年5月二版。)

「台灣的史前文化」Taiwan's prehistoric cultures/劉義昌,摘錄自 《台灣歷史的鏡與窗》,發行人:施正鋒,主編:戴寶村,出版者:財團法人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台北市,2006年5月二版。 台灣的史前文化

台灣(及附屬島嶼)自西元1896年發現第一個史前遺址--芝山岩(台北士林)遺址以來,考古學家在這片土地上記錄了將近二千個遺址。分布的範圍幾乎遍及台灣本島及澎湖群島、綠島、蘭嶼、小琉球等附屬島嶼。垂直高度的分布則從海平面附近數公尺起的海岸平原,到高達2950公尺左右的山地,比民族誌記載的原住民族最高的聚落還高。這些遺址的長期研究工作,已經初步建立了一個史前文化發展的大架構及其演變體系,也可以說明一部份史前文化與當代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

在台灣的史前文化中,最久遠的要算是分布在東部及恒春半島海岸的「長濱文化」。1968年,台大考古隊在台東縣長濱鄉八仙洞發現長濱文化的遺址,其豐富的舊石器階段的先陶文化,至少在一萬五千年前,甚至早到距今五萬年前。左鎮人出土於台南縣左鎮鄉菜寮溪河床,經鑑定屬於更新世晚期的早期智人,其絕對年代可能在距今二萬到三萬年之間,也就是更新世冰河時代的最後一次冰河時期。

《續修臺灣府志》
台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出版,2007年6月20日一版一刷
《續修臺灣府志》修於1760年(乾隆25年)至1762年間,刊行時間依書序所記當在1774年(乾隆三十九年)後。 清代有關《臺灣府志》之纂修,最早起於1685年(康熙24年)至1686年間蔣毓英《臺灣府志》,其後則為1696年(康熙35年)高拱乾以《蔣志》為基礎的《臺灣府志》,迄1708年(康熙47年)至1710年間,鳳山知縣宋水清又據《高志》續有增補,...


《諸羅縣志》2005年6月30日一版一刷
台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出版
《諸羅縣志》始修於1716年(康熙55年)八月,脫稿於1717年(康熙56年)二月,四月梓版完成。本志主修周鍾瑄,貴州貴筑人。1712年任邵武知縣,1714年由邵武調補擔任諸縣知縣,1715年到職。



《台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2001年3月初版 蕃薯寮平埔調查(大目降、噍吧哖社、關帝廟等地方)(4254) 依據《台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 蕃薯寮廳轄區包括:新港、卓猴、大傑巔、頭社、茄拔、芒仔芒、霄里七社。 頭社、茄拔、芒仔芒、宵里之四社有一總稱,即所謂之四社熟蕃。 (新港,今新市。卓猴,拔馬,新化礁坑子。大傑巔,旗山。鹽水港,鹽水。頭社、芒仔芒、霄里,在今玉井。)




1901年(明治34年)11月,設20廳(台北、基隆、深坑、宜蘭、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嘉義、塩水港、台南、蕃薯寮、鳳山、阿猴、恒春、台東、澎湖)。
明治42年(1909年)10月,設12廳(廢除1901年的區域:基隆、深坑、苗栗、彰化、斗六、塩水港、蕃薯寮、鳳山、恒春。增設花蓮港)

《平埔百社古文書》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02年3月初版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 作者:張德水 台北市:台北前衛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6年4月初版第一刷 (頁344)鄭時以今新化鎮那拔林地方為根據地的平埔西拉雅噍吧哖社,遭受移民的侵佔而退去更東北方,驅逐佔居曾文溪岸的口霄里(屬今玉井鄉)地方及玉井地方的曹族四社部族而佔據其地。1723年(雍正初年),移民再贌得此地建立一庄,並譯自平埔族的社名,稱噍吧哖,荷蘭時荷蘭人的記錄稱為Dobale或Daubale,並云此群平埔族性兇惡,常嗜殺人。隨著附近一帶漸見拓殖,噍吧哖則形成一集散市場,而噍吧哖街之名見於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出版的《台灣府志》(續修)。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黃昭堂、彭明敏著
Historical and Legal Aspects of the International Status of Taiwan(Formosa) /Ng Yuzin Chiautong
Modern Culture Foundation, Taipei, 3rd Ed.:June 20, 2009 The 1st and 2nd editions were published in 1971 and 1972, in Tokyo, by 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 Another book dealt with the same subject, written in Hanji by Ng Chiautong,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臺灣民主國的研究》
黃昭堂日文原著 廖為智漢譯
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出版,1993年12月初版
請參閱:
不是真獨立的臺灣民主國/黃昭堂
(受台灣歷史博物館的邀請、專題演講內容)
《臺灣民主國的研究》


《台灣史小事典》
遠流台灣館編著,2002年7月5日,台北市。
本書按年代編,書後附台灣史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