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 rdrcntr:3873 | 關鍵字:
福爾摩莎 張貼時間: 2012-10-16 0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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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茗顯張貼 | ip: 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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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據下的福爾摩莎》(Formosa Under The Dutch) 英譯: 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 漢譯: 李雄揮 出版社:前衛出版社,台北市 出版年月: 2003年6月初版 (新版《荷據下的福爾摩莎》,前衛出版社正在校正中。) 林茗顯張貼,2012/10/15、2014/08/08rvsd 內容簡介 目前台灣史研究漸成顯學,即使因語言問題造成鮮少人了解的荷據時期,也吸引了不少學者投入研究的行列。前衛出版社有鑑於荷據時期是台灣史上重要的關鍵,因此出版了由甘為霖(W. M. Campbell)根據荷蘭史料譯成英文的《荷據下的福爾摩莎》(Formosa Under The Dutch)的中文譯本。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英譯本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福爾摩莎概述,第二部分是福爾摩莎教會工作摘記,第三部分是中國征服福爾摩莎。第三部分係甘為霖根據《被遺忘的的福爾摩莎》翻譯而成,此部分中華書局曾於1955年譯成中文出版。前衛版《荷據下的福爾摩莎》精譯的是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英文版,是甘為霖在1903年於倫敦出版,事隔一百年之後,台灣終於有了中文譯本,在這一百年來,台灣歷史幾度改寫,如今,荷據時期的史料才與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相見,可說為台灣史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史料。 英譯作者簡介 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 1841-1921),蘇格蘭人,由英國長老教會選派至台灣宣教。1871年底抵達府城,隨即巡訪全台。日本據台,甘為霖說服總督官辦盲校,即今台南啟聰學校現址。於是停辦訓瞽堂,潛心著述。除英譯本書外,還以配以英文和荷文,整理1650年倪但理所譯的《新港語馬太福音》和維爾崔希1661年編的《虎尾壟基督教教導》兩書。1913年編成《廈門音新字典》名著。1915年7月日本政府頒給他「勳五等雙光旭章」,以表揚他創設盲人教育機關之功績,9月加拿大多倫多克納斯神學院頒給他名譽博士學位,表揚他在歷史、語言及宣教方面的貢獻。1917年回英國,除中間兩年回國外,在台宣教44年。1921年逝世,享年81歲。 譯者簡介 李雄揮,1950年生,台南縣學甲鎮人。台東師範畢業,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學士、碩士,美國康乃狄克大學哲學博士。曾任中、小學教師,現為國立台東師範學院(今年8月升格台東大學)初等教育學系教授。主修台灣教育史、教育哲學、邏輯學、日本史。著有《重修台灣省通誌文教志》之學校教育篇及教育行政篇清以前部分、《台東縣史文教編》、《哲學概論》(五南)等。 台灣史的研究,已引發海內外歷史學者的重視。尤其這本書是經由甘為霖牧師蒐集史料,根據荷蘭國家檔案編譯而成,值得台灣人民追憶三百多年前的歷史情境。 閱讀筆記數例: (在此書中,一些有關當時平埔西拉雅族的記載,讓我對西拉雅族、玉井、善化、大武壟等增加了新的認識和視野。以前的「中國」黨教育,可說對「荷據下的福爾摩莎」沒帶給我什麼深刻的認識。/林茗顯2012/10/15) (頁16-18)我要描述本島我所熟知之處及其語言、風俗和習慣。我熟知的有8村: 新港(Sinkan)、麻豆(Mattau)、蕭壟(Soulang)、目加溜(Bakloan)、大化港(Taffakan)、帝福鹿(Tifulukan)、大歐龐(Teopan)、大武壟(Tefurang)等。其居民宗教、風俗習慣和語言都相同。... 所有村落一日可達。最遠的是在山中的大武壟,來回這個村落要三天時間。居民很野蠻兇暴。男人很高、極粗壯,事實上幾乎是巨人。其膚色介於黑與棕之間,很象印地安人,但沒Caffirs人那麼黑。 大抵而言,福島人民友善、有自信,脾氣好,對陌生人好,會很友善地給陌生人食物和飲料。...他們不偷,而會把不是自己的東西歸回原主。 (頁123)1. 干治士給長官努易茲的備忘 (干治士Georgis Candidius,1627年5月-1632年9月任新港牧師,回巴達維亞8個月又返台,1637年離台,) ...在印度地區(印度指印度群島,即南洋群島。荷蘭人以福爾摩莎屬於東印度群島)其它國家,我們遇到的有摩爾人異教徒(Gentiles)和漢人,他們都有國王、統治者、首領等,未經允許,任何人都不敢信不同的宗教,否則會被處死。而福爾摩莎人既無頭目、統治者,也無首領,每一個人都信仰自由。...福爾摩莎人既無成文文獻,也無熱誠的教師教導他們的信仰。只有一些像尪姨似的婦女,和男人一樣都不了解何謂宗教。所以那些行為可視為只是風俗習慣而已,遵守與否,端視情況而定。 (頁125-126) 再看第三個民族:漢人。我們一直未關心他們的靈魂幸福,但我能確定,如果我們真正要向他們傳教,幾乎不會有任何成果。... 我想說明為何此社區(指福爾摩莎)能逐漸變成和荷蘭祖國任何社區一樣優秀、一樣真誠。在荷蘭,常常可以發現一屋子裏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不同的宗教看法(當時荷蘭是全世界宗教信仰最自由的國家,許多受宗教迫害的人都逃到荷蘭避難。最有名的有猶太哲學家斯賓諾莎。)。然而福爾摩莎人在正統教師教導後,必然只有同樣一種信仰。...福爾摩莎人沒有宗教著作可以將迷信及偶像崇拜傳給下一代。我們可以教他們讀和寫,再把精碓的宗教觀教給他們。只教以一種制度,他們就只以一種心靈來祈求神,以同樣的方式崇拜神。 現在進入第二個主題:用什麼方法傳教。首先,福爾摩莎不可放棄給日本人,這樣西班牙便會來依附,而在日本統治下,基督教將無法獲得保障。(接著,他建議牧師最好終身在福爾摩莎,或至少服務10至12年以上,只能來3、4年的就不必了,10至12年才能精通語言,發音也會正確,否則一知半解,難以傾聽人家的意見。精通土著的語言,土著聽他們的話才會舒服愉快,他們才能影響土著。...任何已婚牧師必須有太太陪伴,這樣才能抵擋撒旦的誘惑,他和他家人也才能過正直、高尚和善良的生活,成為土著們的模範...未婚者若能娶土著為妻更好,... (頁163)23.長官致總督(1636年2月21日,熱蘭遮) 我們已成功地征服我們的敵人,包括在塔加里揚(Takareiang)的公開敵人和在麻豆、蕭壟的壞朋友。為了表現我們的友善和愛好和平,評議會決定選些士兵進攻山上的大武壟(Tevorang)。進攻的理由是:在有衝突時,新港人常表示要逃到大武壟,他們相信荷人無法到那裏。為了證明他們的想法錯誤,雖然有些困難,我們還是在1月11日到那裏。 我們涉過幾條大河,其中一條涉過好多次,也有很陡的山坡,有一座很高,設法通過這座高山後,在中午以前我們到達該村落,受到以該村禮儀的接待,我們比新港人通告的日子還早到。 我們發現村莊很大,座落在美麗的山谷裏。從山上大約有一天行程。人口眾多,似乎較少偶像。其人民也不那麼愛吹牛,他們有長耳朵,並穿耳洞。已婚的男人與妻、子同住,我們習俗相同,和其他族群不同。 福爾摩沙的社會風俗習慣 最早以文字記載福爾摩沙的風俗習慣的,是荷蘭人,比郁永河寫《裨海記遊》更早(郁永河在康熙36年(1697年)由福建到臺灣來採硫磺)。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的原住民概述(頁16-19):新港(Sinkan)、麻豆(Mattau)、蕭壟(Soulang)、目加溜(Bakloan)、大化港(Taffakan)、帝福鹿(Tifulukan)、大歐龐(Teopan)、大武壟(Tefurang)等。其居民宗教、風俗習慣和語言都相同。 全島被許多河流分割成數部分,漁產豐富,有許多鹿、野豬、野羊、山鷸、鷓鴣、和其他鳥類。也有很多牛馬等動物...有虎,也有名為tinney似熊稍大的肉食獸…土地很肥沃,但很少耕種。森林很原始,... 大抵而言,福島人民友善、有自信,脾氣好,對陌生人好,會很友善地給陌生人食物和飲料。...他們不偷,而會把不是自己的東西歸回原主。但是蕭壟人例外,大家公認蕭壟人是小偷。 此外福島人對朋友和同件很忠心,他們不會背叛,寧願忍受不舒服或甚至死,也不願背叛而使朋友受害。他們的理解力、記憶力都很好,所以很快能了解或記住任何事情。他們也都是大乞丐,可以說,全印度群島裏,沒有別的地方像他們那麼厚臉皮了。不過,他們雖然那麼貪婪,那麼無恥地乞求他們所需要的,但只要一點小東西就能使他們滿意。 人們的主要工作是耕田和種稻。雖然他們有許多肥沃的土地可以多養活10萬人,但他們耕種不超過所需,每年收成大約足夠他們所需要。婦女很辛勞,負責大部分田裏的工作,因為沒有使用馬、牛和犁,只使用尖鋤慢慢做。當秧苗長出時,就需要許多勞力移植它們,因為秧只集中長在很小的地方。同樣地,當稻子成熟時,不是用鐮刀收割,而是用像力子的工具,每次一把的量將莖切斷拿下稻穗。 當切下稻子後,他們沒有打掉穀子就帶回家,每天只搗碎他們所要吃的量。晚上他們將兩三束稻子懸在火上烤,第二天早上婦女在天亮前2小時起床,搗碎一天所需要的量。他們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做,未曾準備超過當天之所需。 (描述酒、工作、狩獵、打戰...獵人頭、統治、婚喪禮俗...,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