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二二八成為和解的集體記憶 rdrcntr:8217 | 2007-02-16 | |
黃昭堂 | ||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2007/2/15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我們期待有新的意義,為台灣帶來新希望。 我們都知道,二二八事件代表著台灣人反抗外來統治的最高潮,特別是面對國民黨政府,讓我們終於體會到,所謂的同文同種,並不代表彼此就可以形成一個命運共同體;日後,由冷戰到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對台灣的長期武力威脅,更讓我們對於這個遠親近鄰的深痛惡覺。 在過去,中國國民黨政權把二二八事件視為中國共產黨顛覆工作的一部分,相對之下,中國共產黨則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民對抗蔣家政權的努力。平心而論,這些都是站在中國的立場來看這個事件,而台灣人只不過是國共鬥爭的一個小插曲,完全沒有主體性可言。 近年來,民間嘗試進行歷史詮釋,把重點放在二二八事件的元兇,也就是將蔣介石當作整個事件的罪魁禍首。相對地,以馬英九為首的國民黨,則將論述建構在國家暴力,試圖為個人決策脫罪。我們以為,這兩種觀點都不足以道出台灣人的心聲,也無法彌平族群間的齟齬。 我們以為,不管是陳儀、還是蔣介石,儘管他們分別是當時在台灣、以及中國的最高領導者,不過,還有更多的幫兇、以及旁觀者,究竟他們當年扮演何種角色,國家應該想辦法釐清他們的責任,然後才有可能進行和解。同樣地,在二二八事件過後,也有太多人是政治經濟結構的受益者,對於這些人,我們也要認真考慮,他們到底是否真的如此無辜? 對於國家暴力的說法,乍看之下,似乎是把二二八事件的根源推給行使暴力的國家,就算了事。問題是,我們必須想清楚,究竟這是誰的國家?如果國家是外來政權硬加在台灣人的身上、甚至於是一個由某個族群所支配的國家,有如以色列之於巴勒斯坦人,那麼,即使這個國家因為民主化而消除直接暴力,卻還把不公平的支配關係套在台灣人的身上,有如枷鎖一般,如此一來,殺人不見血的結構性暴力還是徘徊不去,政權轉移,又有何種意義? 廣義來看,所謂的二二八事件,並非侷限於二萬多名台灣人菁英喪生中國國民黨政權手中,應該還要包含後續為了要遂行高壓統治,打造而成的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性禁錮;如果我們一天不能粉碎這些不公不義的結構,特別是隱藏在國家機器背後的族群性福利分配,那麼,如果想要凝聚福禍與共的政治共同體,恐怕是緣木求魚。 總之,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所謂的「本省人」所專屬的集體記憶,而是所有兩千三百萬人所共同享有的。唯有透過真相的揭露,彼此相互傾聽,才有可能進行真正的和解。如果大家堅持諱疾忌醫,真相不會水落石出,污名不會自然消逝,而和解也不會自動前來,那麼,社會對立將為無止境地淪為政治鬥爭的溫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