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定位──新生國家台灣前途近遠景

許世楷◎台灣文化學院院長

二十世紀過去不久,二十一世紀剛來臨,站在這個跨世紀分水嶺的時點,我們台灣人要怎麼樣回顧過去、展望未來,來尋找我們國家的定位 註1,以迎接全球化,超越2008年?

■壹、台灣所處的國際環境

二十世紀,人類經驗過兩次世界大戰,之後,步入近半世紀的冷戰。在這中間,世界性霸權國家由歐洲的英國轉變為北美洲的美國,繼而橫跨歐亞洲的蘇聯崛起與美國對抗。但是在二十世紀結束之前,我們目擊1989年東歐共產主義各國相繼崩潰,1991年蘇聯瓦解,冷戰結束。國際政治結構由美、蘇兩超強的「兩極體制」,演變為現在的美一超、列強的「一極、多極體制」,或美一超的「一極體制」。 註2

經過九一一,顯示雖然是唯一超強的美國也需要各國,尤其是通過聯合國爭取列強支持其反恐怖主義戰爭;另一面在發動美、伊戰爭,美國卻強烈表現出其不顧聯合國安理會意向的單獨行動主義 (Unilateralism) 。有論者強調超強美國的獨霸傾向,而批判其走向「新帝國主義 (Neo-imperialism) 」 註3,甚至有人將這個傾向視為是,走上築構有似歐洲中世羅馬法王、或神聖羅馬皇帝的美國,居於各國之上來維護美國所決定的「我們的共同價值觀」的國際政治結構,稱謂「第二次中世」、或「新中世」的來臨 註4。但是筆者認為目前還只能說,國際政治結構擺動於一超、列強的「一極、多極體制」與唯有一超的「一極體制」之間。

現今的國際政治無論各國的喜好或是厭惡,事實上美國的力量 (power) 從歐洲、至亞洲,經由波斯灣岸到拉丁美洲,在世界各地域成為安定的要因。但若是以長期而言,美國以其壓倒性軍事力量為背景,捨棄多國間協議,不管國際社會的規範,一意走單獨行動主義的可能性較少。今後會以自國「力之支配」、與國際社會多國間協議「法之支配」的雙方,對應必要而並行。這個過程中美國也會了解,只靠自國「力之支配」僅是短期有效的對症療法而已,活用多國間同意的「法之支配」越多,其政策成功的可能性越高的道理 註5。所以國際政治結構的搖擺,相信終會傾向於一超、列強的「一極、多極體制」。

國際政治的大勢如此,但是後冷戰二十一世紀的現在,在亞洲仍有中國、北朝鮮、越南等共產主義國家殘存,而東北亞因為中國、北朝鮮的「統一」侵略政策不變,這地域仍然殘留著部份冷戰遺制,我們台灣就在當中。

處在二十一世紀新的後冷戰國際政治體制下,又被絆纏在二十世紀舊的冷戰殘留遺制中,即處在新舊雙重國際政治體制內的台灣,能夠在世界現代史上扮演什麼角色,以生存下去?不但生存下去,應該還要如何貢獻於人類社會?即其使命如何?

■貳、台灣人所要實現的基本價值

後冷戰世界的主流價值是,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及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而此主流價值就是促進全球化主義 (Globalism) 的主要概念。台灣自1970年代憑藉其科學提升,經濟起飛,伴隨著掙脫蔣政權的白色恐佈政治,好不容易於1990年代自由化、民主化,國內變革與世界潮流接軌,帶來台灣社會在各方面的繁榮。

台灣長久以來擁有南島文化,而進入二十世紀以後,社會一直近代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又接受強烈的美國文化影響,另一方面,過去日本的殖民地統治實行極端的「皇民化運動」,蔣政權白色恐佈政治實施偏激的「中華沙文主義」文化政策,這些壓制消除的現在,我們應該將過去的正負混淆的各類文化遺產,做主體性選擇,轉換為正的文化資源,在台灣創造多元性本土文化 註6

所以現代台灣人應該實現、保持的基本價值是,科學、自由、民主、繁榮及本土文化。更具體地講是應該實現、保持科學主義,有保障基本人權,法治主義,有國民主權機制,採用自由市場經濟,但是尊重人民生命及生活,以及反映台灣歷史的多元性文化的社會。

為要順利發展這些價值,這一個社會最需要的是無暴力、無強制、無戰火、無破壞的和平。隨著兩蔣政權「反攻大陸」時代過去,台灣民主化、本土化的結果,心理正常的絕對多數台灣人沒有一個想使用武力攻擊中國、或其他任何國家,台灣人基本上是追求和平的。其實和平不但是我們發展基本價值的重要條件,也是我們所追求的基本價值之一。而經由兩次世界大戰,各產生了國際聯盟、聯合國,也可以看出人類追求和平的需要,所以我們的追求和平也是與世界潮流接軌的。

反之,中國公開表明要併吞台灣,在其『憲法』序言明文規定「統一」台灣 註7,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歷代領導者都表示不放棄使用武力併吞台灣,實際上也配置450枚飛彈瞄準著台灣 註8。1995、96年中國向台灣近海發射飛彈,至美國派遣兩組航空母艦戰鬥群駛來台灣近海,始停止射擊。

在這一種情況下,台灣要如何維持和平以能發展上述基本價值,成為不是很單純的選擇就能實現,是須要有意識地釐定一套,從現時點走到目標的有效複數幕劇本,即需要較複雜的戰略性思考。在這裡所指戰略性思考,其基本型是:設定現實目標,釐定達到該目標的方法;再選擇連結幾個基本型,節節達成目標,以至於完成最後目標的複雜整套過程。

■參、如何追求和平?

一、哥斯大黎加、日本、瑞士三類型

環視世界各國,為了要維持和平,有兩個國家在憲法上明文規定不保持攻擊性常備軍隊,一個是美洲的哥斯大黎加共和國 註9、另一個是亞洲的日本國 註10

哥斯大黎加於1949年以來,依照憲法真正不保持軍隊,堅持非武裝永世中立。1983年更發表『永世、積極、非武裝中立宣言』,表明:其中立不是暫時的,是永世的;為維持和平積極參加聯合國、美洲國家組織、『美洲安全保障條約』;但哥斯大黎加的中立是非武裝的,所以其所參加的集團安全保障體制,被了解為不要求其行使武力 註11

日本雖然有憲法的限制,但自1950年韓戰以來,發展所謂不具有攻擊性的「專守防衛」軍隊,稱謂「自衛隊」,亦與美國締結安全保障條約。雖然是參加聯合國和平維持部隊,1992年派遣「自衛隊」到柬埔寨,實行海外派兵;今年七月國會又通過『伊拉克復興援助法』,要參加不是聯合國活動的海外派兵駐留美國佔領地的伊拉克。近年來更有修改刪除憲法第九條,放棄戰爭、不保持軍隊的規定,轉換為「普通國家」之聲頻起 註12

關於兩國和平憲法構想,日本有「東方瑞士」,哥斯大黎加亦有「中美洲瑞士」之比喻。其原版的瑞士,是1815年『維也納條約』以來世界公認的永世中立國家,但是實行男生皆兵制度,保持隨時可以動員三十五萬軍隊,全國廣建防核武掩護體,採取要徹底抵抗外來侵略的「刺蝟國家」,即高度武裝中立政策。最近國防導入高科技化,將改為動員二十二萬軍隊體制 註13。也於去年經過公民投票參加聯合國,但是聲明以中立國的地位參加,即不提供聯合國行使武力行動的軍隊。

雖然這三國都宣明絕不攻擊他國,專守自衛,但從事實觀察,哥斯大黎加即無軍隊、無同盟;日本即有軍隊、有同盟;瑞士即有軍隊、無同盟。

二、堅持小國主義

上述提過的國家中,美國、中國、日本、哥斯大黎加、瑞士、台灣各國的土地面積、人口數目、每人年平均國民所得(2000年)大約如下 註14

由土地面積、人口數目可以看出美國、中國無疑的是大國,而在國際政治上美國被歸類為超強大國,中國為列強之一的大國。日本土地面積較小,但仍有台灣十倍多,人口也上億,加上其他國力,也被視為列強之一的大國。這些客觀條件可能也是為什麼,日本雖然在憲法上規定不保持軍隊,而還是情不自禁地建立強大軍事力量,規定不以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解決國際紛爭,而還是締結同盟的原因。

哥斯大黎加、瑞士、台灣土地面積都小,人口台灣較多但還沒有上億,以後也不可能上億,可以說仍是屬於小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參考哥斯大黎加、瑞士的國際上國家定位的原因。由於客觀條件,台灣必須自認為是小國,在國際場合不以角逐霸權,不以在國際政治上佔有能發號施令的地位,做為其國家的榮譽;而是努力於能實現、保持上述基本價值,並在國際上維持和平為榮,筆者稱之為小國主義。而瑞士的高國民所得,是顯示不一定是大國也可以有高所得的例子,更給予我們要走小國主義的鼓勵 註15

三、面對現實,從日本類型出發(權力外交)

中國不但對台灣經常有武力侵攻的趨勢,包括台灣在內,中國更與日本間有釣魚台列嶼;與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汶萊間有南海諸島的主權紛爭。近來美國所指「惡的樞軸」之一的北朝鮮開發核子武器,引起與美國、日本的大摩擦,處於其中的中國態度曖昧。中國的國防預算自1989年連續十五年來每年增加百分比二位數,其軍備膨脹,徒增美國與其他東亞各國的緊張,尤其是中國似有與美國相爭霸權之勢,頗使美國不安。在這一種情勢下,美國與日本結盟,日本與中國之間一向存有傳統性對抗意識、也有歷史性互不信任感,美國就期待在東亞有能夠與中國抗衡的「強國日本」 (Strong Japan) 出現。此美中的對抗,使美國也不可能放棄對台灣的援助。

鑒於中國挑釁的情況,台灣目前還不能遽然脫離權力外交,所以應該採取日本類型,發展不具攻擊性的專守自衛軍隊,來防範現實的中國武力侵略台灣的威脅;另一方面也需要結連實際上具有抑止中國侵台能力的超強大國美國,以協助台灣有效對抗中國的侵略 註16。也有需要聯絡最近鄰的美國同盟國、且在東亞唯一有能力對抗中國的列強大國之一的日本,日本自美伊戰爭以來,為實踐配合同盟國美國的軍事行動,今年六月國會通過所謂『有事法制』的『武力攻擊事態關連三法』 註17,這也可以說間接加強了台灣的安全保障。

對中國關係,我們區別政治性交涉、與事務性交涉,在中國併吞台灣政策無變更前謹慎於政治性交涉,但是必須冷靜勿燥,一直抱持台、中兩國關係正常化方針,維持好意的交流管道,親善處理日常事務。

這一階段的外交,我們須要縝密計算一切力量的動向,以維持中國侵略台灣與防衛抵禦的權力平衡;並造出台灣參加聯合國力量打破中國阻撓的局面,是一段較赤裸裸的權力外交之戰。但是在這中間,也不要忘記活用除了軍事、政治等以外的柔性力量 (soft power) 註18,硬性力量硬碰的權力外交盛行時,柔性力量應用的效果更是會顯著。

分析認識中國的侵略性,鼓舞台灣人自衛故鄉的士氣,支持親美、日外交,並推行「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活動等,是這一個階段對內的教育宣傳重點政策。

四、參加聯合國,躋身國際社會

必須認識第一階段的如此政策,是過度性措施。在一超列強體制國際政治結構下,台灣積極接近一超的美國,親美的列強日本、英國,其他俄國、德國、法國等,以及其他各國,最主要目的在於牽制中國侵略台灣。

但在這一個階段,我們另有積極推動參加聯合國的重要外交突破任務。我們明知聯合國維持和平功能的缺陷等問題,但是台灣參加聯合國的第一目的,在於取得躋身國際社會公認成員的通行證 (passport) 。台灣一進入聯合國,與191個會員國,不管其願不願意,即刻發生國家間關係,隨著要參加其他國際組織亦就較少有困難。

(一)「中華民國」──此路不通

我國要以「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方式進入聯合國,已經叩關十次被拒。雖然後來名稱上改為「中華民國(台灣)重返聯合國」,但是仍不放棄「中華民國」,且重蹈「重返」方式,顯然可預見此路不通 註19

代之,筆者提案「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方式,不但在名義上要以「台灣」取代「中華民國」,更主張不是「重返」,而是要「新加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方式,手續上是由會員國將此案提出於整理決定聯合國大會議程的總務委員會,討論是否採用為大會議案,而此案提出國事實上都是受我國央求的。提出理由不外乎是:原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分裂為「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兩國(分裂國家理論)。197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是忽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的「中華民國在台灣」部份。現在「該部份中華民國」住民的2300萬台灣人民享受民主化政治,已經形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所以要求應該彌補以前的該忽視,使這一部份回復於聯合國內成為一個會員國,而這一部份主權國家稱謂「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

但是這個方式的活動,一直都在總務委員會不能成案。第一、聯合國決議中國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就是說「中華民國」已經消滅,不管那裡有冠稱「中華民國」的事物,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我國在國外的存款、財產都不敢冠以「中華民國」名義,就是因為一冠上「中華民國」就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拿去的危險發生。所以主張「中華民國」還有台灣的部份,不但無效,等於是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接受台灣,徒增台灣的安全危機。第二、世界上很多人看到「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 」這個名稱時,都會單純地以為是中國 (China) ,而不會以為是台灣 (Taiwan) 。台灣自稱「中華民國」只是引起國際上的混亂,也減少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而已。去年駐美代表程建人夫人在美國的台灣日做賽龍舟活動,結果看到的美國人都認為是中國的活動,我們花錢花力得到成果的卻是中國而不是台灣,但這就是各國的常識。

其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所謂分裂國家,有東西德、南北韓、南北越的例子。

東西德、南北韓互相承認對方的存在,同時加入聯合國,南北越即互相戰爭到一方消滅。中國不可能承認台灣,自己已經加入聯合國也不可能讓台灣參加,台灣若是採用分裂國家理論,第一步就一百分之一百須倚靠中國的承認,是確實一步都走不出去的,此路不通。

(二)台灣是新生國家──中國不得行使否決權

國際法上的主張,我們應該採取有道理的,但是在有道理的幅度內應該尋找符合台灣人利益的理論。我們應該主張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產生的國家之一(新生國家理論 註20,而不應該主張是分裂國家的一方。『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是戰時英美中蘇對戰後的期約,其真正實現須要等戰後和約來規定。國民黨政權軍隊進駐台灣,如同蘇聯軍隊進駐中國東北,只是奉盟軍統帥一般命令第一號的佔領而已。後來『舊金山和平條約』只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以後的『中華民國日本國和平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回復邦交共同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友好和平條約』也都看不到台灣歸屬於任何國家的規定。

1949年國民黨政權流亡台灣,台灣與中國關係斷絕,台灣有獨自的人民、土地、政權,成為一個「事實上獨立的政治實體」。更經過1990年代的民主化,台灣、中國的區隔,以及國民主權的事實漸顯,台灣已經形成「事實上主權獨立的國家」 註21

台灣要進一步成為「法理上主權獨立的國家」,有兩個問題需要克服。第一、廢棄「中華民國」國名,因為如既述聯合國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消滅,其一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第二、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因為至目前為止,台灣當局從未表明台灣有獨立建國的意志。筆者認為這兩個手續,只要一個動作就可以完成,即「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採用新生國家理論相對照於分裂國家理論,台灣要跨入聯合國的第一步,可以將中國的牽制份量從上述的1/100,降為1/191,即與其他聯合國會員國同等。

總統、或總統授權外交部長寫一封「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公文,寄給聯合國,聯合國祕書長就會將「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案轉交安全保障理事會,討論是否將台灣新加入聯合國一事推薦給大會。一般人都認為,因為中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所以中國一定會行使否決權,不讓安理會推薦台灣新加入案給大會,此路到此為止。但是『聯合國憲章』第五章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安全保障理事會表決有規定:關於紛爭的和平解決,紛爭當事國必須投棄權票,依此即關於此案中國必須在安理會棄權。我們不應該在這裡探討適用該款的困難性,需要努力的是,動員『國際法』、國際政治知識來論證:第一、台灣是一個不是從中國分裂出來,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產生的新生國家。第二、中國是企圖併吞台灣的台灣問題紛爭當事國,中國在安理會關於台灣新加入案不得行使否決權。

(三)終結「中華民國」方式

今年我國進入聯合國的活動,筆者希望當局能採取「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方式進行。如此做,最先可能引起國內統派假借捍衛「中華民國」不可以「改國號」的反彈,對此可反問: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以來,我國官方有過以「中華民國」參加任何國際組織嗎?最近參加WTO也不是用「中華民國」,為什麼沒有是否改國號的爭議?已經以「中華民國」活動十次不通,仍然要維持同一做法,是資源的浪費,是不顧台灣的安全而固執於意識型態的表現,改變為「台灣」,可以說是要使台灣能夠參加聯合國的務實方法。

今年秋天距離明年三月總統選舉不遠 註22,建請陳總統可以憑據其行政權徑行「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以此具體表現貫徹其「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信念,做為問信於民的總統競選重要議題,突顯出其對台灣前途、國家安全的至上關心。

五、永世中立國家(理性外交)

實現參加聯合國之後,我國外交就進入第二階段,可以漸漸更獨立於各國之間,得採取自由度更大試探邁向永世中立國家之路,這也是台、中關係正常化未來較可能的選擇。台灣位居東北、東南亞銜接點,應該北與日本、韓國、蒙古、俄國,南與東協各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等保持密切關係,成為東北、東南亞兩地域橋樑;又西臨中國、東面太平洋遙望美國,處於居中調整大陸、海洋兩大國關係的要津。台灣是世界戰略上東亞的樞紐,其獨立安定,對東亞和平具有莫大貢獻,努力宣揚此道理,必終可獲得各國對台灣中立的同意、支持。這也可以說是,由權力外交漸轉為理想外交,亦即更多應用柔性力量的轉換點。其中參與於各種國際活動,尤其是爭取各類國際組織在台灣設立總部等,是值得努力的。

參加聯合國後台灣仍然堅持親美路線,但是在得減輕美國負擔原則下,可漸轉移外交重點於聯合國、以及其他國家。在美國、日本、以及其他各國支援之下,化解中國併吞台灣的政策。使台灣外交由日本類型漸趨向於瑞士類型武裝中立國之境地。

最終目的在於得到包含美國、中國、日本在內的國際條約,保障台灣永世中立,即可轉型為哥斯大黎加類型的非武裝永世中立國,台灣自此步入第三階段理性外交之大道。

■肆、教育的配合

台灣要追求如上述的小國主義和平國家政策,主要是由外交當局推行,但是在其背後需要廣泛國民的理解與支持,所以教育政策也是關鍵之一。

台灣現在的教育所依據的是中華民國體制,這一個中華民國教育體制所培養出來的國民,基本上是認同中國,自認為是中國人。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提高分貝的中國民族主義,尤其是可預測在2008年北京奧運中國民族主義達到最高潮時,容易被引誘,忘卻保衛台灣的任務,也會陷入參加與台灣立場很自相矛盾的中國人的反美、反日行動。中華民國教育體制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主義的脆弱性,可預見。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國主義、霸權主義、好戰主義、中華沙文主義、共產主義,台灣的教育應該放棄中華民國教育體制,施以科學主義、廣闊國際觀、小國主義、和平主義、自由民主主義、自由市場經濟、人權的教育。尤其是教育的基礎必須建立在本土的多元性文化,其中母語、歷史、地理是核心,由此進入對台灣的認同,更攝取普世價值,接軌世界潮流,以實現「Thinking Globally, Acting Locally 註23」的真髓。

關於科學主義的教育,除了為提高科技水準以建設環保科技島之外,也有益於充實人文上的科學認識以打破「中華民國虛構」,消除「中國人認同的幻想」,面對事實以建構台灣認同 註24

而在國際化、全球化全速進行的今天,台灣國民應該培養廣闊、理性的國際觀,所以推動國民認識國際關係的教育,也是一項重要教育政策。

維持和平最重要的基礎在於多數國民認同台灣、愛護台灣,尤其是在推行初期日本類型、中期瑞士類型時期,國民需要有隨時參加保衛自己國家的決意,此決意即來自堅強認同、愛護台灣的動機,而此有賴於教育體制長期培養。這一個教育體制必須是依據科學、本土文化(母語、歷史、地理、文學等)、以及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的普世價值觀。過去本土文化被中華民國教育體制壓扁,我們必須廢棄虛構的中華民國教育體制,依據科學,重振本土文化,培養廣闊的國際觀,且經由同時推行的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教育,將台灣人的思考接軌於國際。

這當中一個很重要的國際觀是崇尚小國主義,努力於自覺、及被公認台灣在國際場合堅持非武力解決國際紛爭。我們要邁向非武裝、非霸權、反侵略、永世中立但熱中於國際活動、非核家園、高環保、高科技、高知識、高福利、保障生活權、工作權、勞動三權的高社會權國家。

教育是國家發展所依據國民活力的重要來源,我們要將因為和平政策而逐漸減少的軍事經費轉用於教育經費,比例於削減的軍隊士兵數來增加學校教師人數,教育大國是我們國家重要目標之一。

科學、本土文化、國際關係、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教育是我們的教育五大支柱。

■伍、政治的調整

很顯然我們將軍隊視為維持和平的手段,先發展專守自衛軍隊,而至上述外交第三階段又要轉入非武裝境地,所以我國國防一定須要貫徹文官控制,以配合之。去年我國已經將軍政、軍令系統一元化於國防部長之下 註25,只要再將國防部長身份做適當限制,即可完成文官控制。國防文官控制其實也是民主政治很重要的機制之一,貫徹之,才可以避免我們在白色恐佈時期經驗過的軍事獨裁的再出現,也才可能將整個國家政策在適當時期導入非武裝境地。

我們是反恐怖主義的,因為我們要以人權立國,尤其是注重人權基礎的四大自由,要生活在有宗教、言論、沒有匱乏、恐怖的自由的國際及國內社會。

我們的民主政治是以國民主權為基本,實行議會代表間接民主制,輔以公民投票直接民主制。

我們要尊重歷史性多元本土文化,要具有主體性地選擇創造出本土、普世價值融合為一的新台灣文化。

我們要尊重科學主義,培養國民對一切事物的科學態度;提升科學水準,做為台灣科技發展的基礎。

我們要這個社會增加理性取代暴力,柔性力量取代硬性力量的機會,以減少國民社會生活上的壓制。

我們要崇尚小國主義和平國家政策,將台灣建設為超越「東方瑞士」的理想國家。

■陸、結語

追求國家定位最應用心的是,在這過程中如何確保安全的國際環境、以及國內安定。

前者依靠外交,即調整與各國的關係,以維護、並發展我國所要追求的基本價值。而中國公然採取併吞台灣政策,威脅到台灣的存亡,台灣的外交第一階段應用日本類型,注重軍備、結連美國、推行「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因為中國的威脅,台灣先必須對抗之,但是不要忘卻長久之計還是須正常化消除對抗。台灣參加聯合國以後,外交進入第二階段,應用瑞士類型,雖然仍保持軍備,不過應該開始鬆綁結盟,尋找走入中立之路。最後得到美國、中國、日本等的同意,台灣外交就可以進入第三階段,應用哥斯大黎加類型,確立非武裝永世中立。

在國內,第一階段中,最重要的是教育國民深刻認識中國侵台政策的現實,親美、日政策的必要、以及「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意義。第二階段中,使國民了解國際社會的結構,居於其中之台灣的使命,對中國關係正常化的必需性,以摸索台灣非武裝永世中立之路。第三階段,使國民了解達成取得美國、中國、日本同意,台灣實現永世中立的意義。

其實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其基礎在於國內國民的認同共識 註26,可見台灣人的意識裏頭,不知不覺中已擺脫不了「日本意識」的成分。。所以在這外交進行各階段的過程中,為確保台灣的國內安定,最基本的事是建立國民對台灣的堅強認同,這台灣認同的基礎在於,創立將科學主義、多元性本土文化及普世價值融合為一體的台灣新文化。文化是社會各自依據其價值觀所維持的生活方式,而憲法也可以說是社會生活的基本遊戲規則,所以憲法應該是文化的濃縮表現。

我們應該在此新文化基礎上面,制定適合於台灣本土的新憲法,以建設二十一世紀新台灣。

■註解

註1對自己國家的歷史、及其他資料,從中做某種選擇,以認定自己的國家就是這樣的,叫做國家定位。國家定位有現狀是如此,也有將來應該如此,即理想的部份。而以此做為支持、推動國民的生活的熱情、及理想的根本,是為國家定位的功能。

註2有論者指明現在的列強就是俄國、中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六國。

「一極體制」是,只有一個超強大國存在,在這裡超強大國單獨就可以處理好重要國際問題,其他各國聯合也不能阻止超強大國的行動。羅馬帝國時代的幾個世紀,有似這個「一極體制」。

「兩極體制」是,有兩個超強大國存在,這兩超強大國的關係規定整個國際政治的基本形勢。兩超強大國各自支配其同盟關係的各國,以形成對峙的兩大陣營,又向沒有同盟關係的各國伸張影響力,以競爭國際政治的主導權,冷戰時代就是這個結構。

「多極體制」是,存在有相對抗的多數大國,這些國家隨著世界變化,協調及競爭。在那裡重要問題的解決是,根據各大國的聯合。歐洲的國際政治幾世紀來近似這體制。

「一極、多極體制」是,「一極體制」與「多極體制」的混合型,是一個超強大國、與多數大國即列強協調、競爭的結構。現在的美國在經濟、軍事、外交、意識型態、技術、文化任何領域,都顯示是超群優越的唯一超強大國。是事實上可以在世界各地域行使其力量,持有廣泛攻守範圍與能力的唯一國家。唯一超強大國可以拒絕列強聯合要求的問題解決,但是主要國際問題要順利解決,不只超強大國的行動,也需要各大國的共同行動。

註3G. John Ikenberry. Oct. 2002. “America Imperial Ambition.” Foreign Affairs。

註4伊藤憲一〈正統的囯際政治認識前提疑──第二次中世到來米新帝囯主義〉(《中央公論》2003年1月號)。

註5「白宮國家安全會議今天指出,美國希望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與其他成員國共同努力推動協助伊拉克人民的決議案…國家安全會議發言人麥克馬克下午在華府外籍記者中心簡報時表示…美國除了希望與法國和德國政府,以及其他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成員國共同努力於這項決議案」(《中國時報》2003年9月5日)。美國國務卿鮑爾在其〈美國外交政策:夥伴關係〉中強調:「我們的政策極力主張與聯合國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建立夥伴關係是重要的任務」(《自由時報》2003年9月12日)。這就是美國佔領伊拉克屢受恐怖分子攻擊後,從在美伊戰爭中的單獨行動主義自國力之支配,轉換為多國間協議法之支配的徵兆,也就是美國的學習過程之一。

註6在大學,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以英文為中心的外文系,九十年代以後的日文系,最近的台文系設立的盛行,顯示台灣的多元性本土文化正在調整、創造的一端。

註7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文第九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許世楷《世界各國憲法選集》,317頁)。

註8《民視新聞電子報》2003年7月19日。

註91949年『哥斯大黎加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禁止永久制度化的軍隊。為維持及監視公共秩序保持警察力。僅為大陸間協定或國防,得組織軍隊。但皆從屬於文官控制,不得單獨或共同審議、或發出聲明、宣言。」(日本囯際法律家協会『共和囯憲法』http://member.nifty.ne.jp/jalisa/133_8.html)。

註101947年『日本國憲法』第九條:「日本國民,誠實希求以正義及秩序作為基調的國際和平;永久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及以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紛爭的手段。為達成前項目的,陸海空軍及其他戰力,不保持之。國家的交戰權,不承認之。」(前舉《世界各國憲法選集》,104頁)。

註11http://www.jca.apc.org/costarica/siryo/MS-take.html。

註12修改憲法的動向請參看〈社說:憲法改正〉(《讀売新聞》2003年8月27日)。

「普通國家」有兩解:一為指具有對稱於經濟力量的軍事力量的國家;另一認為具有軍事力量、並有交戰權才是普通國家。以任一解來看,目前日本都不夠該標準。

註13《朝日新聞》2003年5月18日。

註14中央通訊社《2002世界年鑑》2002年。

註15世界競爭力台灣第六位(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5月13日發表):人口2,000萬以上=美國、澳洲、加拿大、馬來西亞、德國、台灣;2,000萬以下=芬蘭、新加坡、丹麥、香港、瑞士(《自由時報》2003年5月14日),此報導也可以增加我們對「小國」台灣前途的自信心。

註16台美間,自1979年以來無正式邦交,但是美國國會制訂『台灣關係法』表明反對中國的武力侵台,我們應該重視該法,以做為發展台美同盟關係的始點。

註17http://www.kankei.go.jp/jp/singi/ampo/houan/。

註18為呂秀蓮副總統所提倡(例如〈中央社二十九日專電〉2002年3月30日「呂秀蓮施展柔性力量突破中共封鎖」)。

註19以此方式第十一次叩關,於今2003年9月18日在第五十八屆聯合國總務委員會被拒,不能排入大會議程,一切如本論文預測,所以只附記本註而不修改本論文。

註20為筆者許世楷長期以來所提倡(例如許世楷《台灣前途危機管理》2001年,14~16頁;《自由電子新聞網》2002年4月28日〈學者倡議台灣「新生」放棄中華民國稱號〉)。

註21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如本文所敘述,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黨政權亡命台灣,台灣、中國隔絕以後,台灣自成「事實上獨立的政治實體」。至1990年初民主化、台灣當局區隔台灣、中國以後,台灣已經自成為「事實上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如本文所述為求國際社會上的確實安定地位,台灣必須努力更進一步於「法理上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台灣外交第一階段的最大目標,「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為達成此目標的重要方法。

註22若是採取「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方式,申請時間就不被限制在秋天總務委員會討論大會議程的時期,可任意選擇對我最有效時間點。

註231993年創辦的台灣文化學院,一直以此為重要校訓。

註24國共內戰的結果,1949年中華民國滅亡。但是由於國際上的冷戰體制,美國幫助國民黨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政府,並國際上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的席次,這只是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事實,所維持的「虛構」而已。雖然1971年聯合國大會打破此虛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權,台灣當局的國民黨卻仍強力繼續維持此虛構。一直在此虛構上國民黨強制推行「中華民國體制教育」,灌輸非理性的「中國人認同的幻想」,阻撓健全的台灣人認同的發展。認清事實為科學的基本態度,此有幫助於國民黨在台灣所建構的一切「虛構」。

註25《自由電子新聞網》2002年3月1日〈國防二法今實施軍政軍令一元化〉。

註26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如「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為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外交,而是在於「內政」,即所謂統派認同中國,反對使用台灣名義。所以促進台灣國民清楚認同台灣,是台灣外交的重要基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