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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理論的整合    rdrcntr:8206 2007-08-07 10:57:20
黃昭堂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台灣是一個繁榮、安定的「不正常國家」。台灣看起來是獨立的國家,卻不是公認的主權國家;相反的,台灣看起來不是獨立的國家,卻有行使主權國家之實。可以說是「國家學」上罕見的「實驗中的國家」。

1945年中華民國佔領台灣,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戰後台灣獨立運動」蓬勃崛起。1996年台灣人首次擔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政黨輪替,首次由台灣本土政黨執政。台灣獨立運動經過這種激變,如何重建其獨立建國理論,尤其今年將是「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行動的元年,台獨理論的重整確實為當前的急務。

一、整合意見,確立台灣主權獨立的觀念

由於海內外台灣人共同努力,台獨陣營出現不少台獨理論。其中一種是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問題。另一種是「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後者較少被注目。其實台灣在科技、貿易、經濟、文化等的活動,在國際社會也展現相當的實力,提高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大概可歸納為三種:
(1)台灣已被歸納為中國領土,台灣如果要獨立,必須發表「台灣獨立宣言」。

(2)台灣的國際法上地位,根據舊金山對日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定其歸屬,故主權應歸屬台灣人民。

(3)經過戰後歷史的演變,台灣已經變成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每位台獨人士或學者,都是獻出其心血,創造出其理論,無非想以精闢的理論來鞏固台灣獨立建國的理論基礎。有說服力的理論,是排除外來政權的利器、也可以當做抵抗中國侵略勢力的武器、更可以當做尋求友好國家支援的策略。最重要的是能夠加強台灣人對獨立建國的信念。

如果在各種場合,將不同的角度來引證台灣獨立的必然性之際,有其理論上共同的脈絡,那是最好不過的。但是,如果各種理論之間,有互相矛盾或對立的部分,難免使人迷惑,更會互相抵消力量。因此需要各種理論的整合。這就需要政治上的考量了。但是這種政治上的操作恐怕有「政治干涉學術」之嫌。不過我們應該知道,台灣獨立理論構成的開始就是因應台灣獨立運動的需要,本來就是一種政治行為。

現有的各種理論經過政治上的整合,創造一套理論總綱以後,我們應該再匯集學者、運動者的智慧,整理出細節的論述。

二、整合的契機已成熟

學者堅持自己的理論,不因為外界的壓力而改變其理論,這是學者的良心。台獨運動者確信自己的理論,這展現運動者堅定的信念,更能証明絕非投機主義者。

但是大家應該知道,從事建構台獨理論的人士,目的都在於台灣獨立建國,而不在於享受象牙塔之樂,也不甘願受「秀才造反」之譏。因此大家應該具備大胸懷,接受修正。

台獨運動的先驅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認為「台灣事實上已經獨立,尚待完成法理獨立的階段」。就是說台灣的現狀與主權獨立國家無異,但必須排除外來政權的體制才能稱為2300萬台灣人的主權獨立國家。在這裡必須向各位順便報告,台獨聯盟內部已經開始討論是否應該修正。
民進黨於1999年提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中華民國」的主張。這是將外來政權納入自己思想體系的新做法。

台灣人的精神領袖李登輝,在卸任中華民國總統以後提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的國家,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這個主張比民進黨前進一步。但是就「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一點而言兩者是一致的。

台聯黨於2007年1月制訂的黨綱主張應該「確立台灣的主權」。但有關這部分還看不到比較詳細的論述。

不過大體而言,各團體都考慮到台灣現實政治的演變。因此若要整合這些主張,或許\「確立台灣的主權」是最適當的共同見解。「確立(confirm)」一詞,有make firm,establish firmly,fortify等意思,加強已有的狀態,或者將尚未完整的狀態,使其變成完整。這對台灣「已有主權」或「主權尚未完備」的理論都可適用。由最近的各種活動看來,「正名、制憲、國家正常化、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已經成為各團體的共識。正在進行中的各種活動也幾乎在凝集這個共識。

我們正在整合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怒斥不同理論的人。大家必須兼顧互相的尊嚴。

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今年9月聯合國大會之前,陳水扁總統將向聯合國提出「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我們將以新的名義「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並不是「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這是富有歷史性意義之舉,我們應該協力推進。

民進黨的理論「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中華民國」這種說法,同理也可稱之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台灣」。按照國際上以往及現有的案例,很多國家有其異稱或簡稱,「台灣Taiwan」與「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的互換,不足為奇。
雖然如此,我們千萬不要忽略理論的基礎。

現在在台灣存在的是中華民國,並不是台灣共和國、台灣國、台灣這個國家。中華民國背負的是1912年以來的歷史,現在正在實施的是「中華民國憲法」。該憲法的原文仍在,增修的條文雖然比較符合台灣的現狀,但是條文前文載有中國「國家未統一前」的但書。聯合國會員國蒙古尚未脫離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的治權,但未承認其主權,大陸的主權尚屬於中華民國等等……。這是尚待釐清事項之一。其他有如舊金山和約所衍生的台灣主權問題,中華民國如何演變至台灣國家的問題等等……,理論的建構不容忽視。

總之,請各位學者,各位運動者大家坐下來,共同來思考。經過討論、整合以後請超級專家例如陳隆志教授整理出一套「確立台灣國家主權」的共同理論。
*本文發表於2007年8月4日,「國家定位政策研討會」,台灣安保協會、台獨聯盟主辦、現代文化基金會、亞洲安保論壇主辦。